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项目融资公司融资区别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项目融资公司融资区别是什么?如今市场经济的竞争十分激烈,因此每一个企业都需要通过融资的手段来保证企业自身的发展,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不被淘汰。融资主要是企业采用一些手段来筹集资金建设自身的项目,可分为公司融资和项目融资。那项目融资公司融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融资概念
  公司融资,又称企业融资,是指由现有企业筹集资金并完成项目投资建设的组织形式。在这种组织结构安排下,不组建新的项目法人,项目由现有企业发起,现有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承担投资风险,也承担决策责任。现有企业除投人权益资金外,还以其自身信用为项目筹集债务资金,并承担项目负债融资的债务风险。整个现有企业(包括项目本身)的现金流量和资产都可用于偿还债务,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公司融资组织结构下的投资项目,既可以是利用原有资产的改扩建项目,也可以是新建项目。
  二、项目融资概念
  项目融资是指为建设和经营项目设立新的项目法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还贷。其基本特点是,项目的投资决策由项目发起人(企业或政府)作出,项目发起人发起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财务独立,以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来偿还债务,并以自身的资产承担债务担保责任。债权人仅对项目本身的资产和盈利能力具有追索权,而对项目发起人没有追索权。在这种融资结构安排下,项目能否还贷仅仅取决于项目是否有可靠充足的财务效益,因此又称“现金流量融资”。同时,这?种融资组织形式下,债务和股本的结构安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项目的现金流量及项目的还本付息风险,因此又称为“结构式融资”。项目融资组织形式下的投资项目,一般是新建项目,但也可以是将现有企业的一部分资产剥离出去,并在此基础上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的改扩建项目。的投资项目,一般是新建项目,但也可以是将现有企业的一部分资产剥离出去,并在此基础上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的改扩建项目。
  三、区别
  项目融资和公司融资的主要区别在于项目融资仅以项目自身的现金流量和资产偿还债务资金和提供担保,以项目本身为基础设立新的财务独立的项目公司,而公司融资不设立新的项目法人,项目与原有企业的资产联为一体,债务资金的偿还可以整个企业的信用为基础。但实际上,纯粹的项目融资和纯粹的公司融资都极少存在。公司融资通常也要考虑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项目融资也通常要寻求项目以外的债务担保。两种融资方式往往相互交叉,又不断创新,演绎出各种不同的融资组织形式。如作为项目融资重要方式的BOT融资方式,就演绎出几十种具体的组织方式。咨询工程师在具体项目的策划中,必须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及融资环境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项目特点的融资组织方式。融资风险是指融资活动存在的各种风险。项目和企业的融资中常常存在资金成本变动、融资结构不合理而造成财务困难等各种风险。融资风险有可能使投资者、项目业主、债权人等各方蒙受损失。在融资方案分析中,应对各融资方案的融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比较,并对最终推荐的融资方案提出风险防范措施。(1)资金到位风险一个融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经常存在不能按期取得足够资金,即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风险。融资方案分析中要分析是否存在这种风险,有没有办法规避风险,有没有补救措施,以保证项目及时取得必要的资金。(2)利率风险在负债融资中,利率水平根据金融市场情况而变动。因此,融资方案中若采用了浮动利率的计息方式,应进行利率风险分析,主要分析目前利率的水平、未来利率的走势判断等。当境外浮动利率贷款融资占的比例较大时,应该把利率上升某一幅度作为变动因素,对现金流量和债务清偿进行敏感性分析,以说明利率变化的风险程度。融资风险分析应该提出防范利率风险的建议,以利于融资方案的决策以及项目的风险管理。(3)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外币汇率变化而引起的项目风险。项目建设时借用外汇债务进口设备,项目投产后再偿还外汇债务时,如果偿还时人民币汇率下跌,对于以国内销售为主的项目造成的偿还外汇债务的难度增加,就会产生汇率风险。项目的融资中如果存在外汇借款,就应对人民币的汇率走势、所借外汇币种的汇率走势进行判断,并进行外汇平衡分析。如果外汇平衡的缺口较大,就应该把人民币贬值某一幅度作为变动因素,对现金流量和债务清偿进行敏感性分析,以说明汇率变化的风险程度,提出防范汇率风险的建议,以利于融资方案的决策以及项目的风险管理。(4)债权保证条件分析债权人为了保障其权益,需要有一些能够保证债权受偿的措施,以便到期能收回本息。债权保证是债务人及第三方对债权人提供履行债务的特殊保证。分析债务资金时,应对债务人及有关第三方提出的债权保证提出方案,并加以分析优化。债权保证的形式,主要有借款人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等同时在资金到位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要综合分析,无论是哪一种融资方式,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要及时的解决才会让公司发展的更好,再融资之后获得新的生命力。
  
  
  


·公司法控股控东法条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控股控东法条内容是什么? 现在私人经营的公司在社会上并不稳妥,合伙企业反而受到了您的欢迎,它是有多个股东各自出资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占有各自的股权也代表了在公司中的身份,对股东会和决议等有比较大的影响,那么公司法控股控东法条内容是什么呢?我们为您解答。 第一章 ...


·分公司的人员和谁签合同?
       一、分公司的人员和谁签合同? 分公司的人员和进行业务来往的相关公司或者是自然人签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


·公司法解释2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解释2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的颁发,给公司的债权人带来了福音,同时也给司法机关审理此类案件带来了依据,对于各投资者来说,可以根据公司法解释2的规定,观察并判断公司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触犯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发现公司存在竞业行为等违法行为时,可以向人民法院反映。 公司法解释...


·企业怎么样偷税漏税才不会被发现?
      企业怎么样偷税漏税才不会被发现?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是一定会被发现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民营企业受贿如何处罚?
      在平常的工作中,有不少人因为在职务上的便利,他人会给与一定的金钱为自己谋利益,或者该人收取他人的金钱为此谋利益。不论是那种情况,都构成法律上的受贿罪,都会依法取缔。那么,对于民营企业受贿又该如何进行处罚呢? 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


·深圳公司法人变更手续都需要哪些材料?
      深圳公司法人变更手续都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作为我国市场上的主要载体之一,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司法人作为一个公司的日常法律和运营的代表,在公司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那深圳公司法人变更手续都需要哪些材料呢,这类事件应该如何办理呢,下面我们就为你仔细解答。 一、...


·分公司无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吗?
      分公司无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吗?分公司是有合同主体资格的,只要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是分公司拥有总公司的授权的,就可以与其他自然人或者是法人签订合同,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分公司既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被授权的,那么签订的合同就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此时是需要总公司进行追认才能发生效力...


·在我国子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
      在我国子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 子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司存在形式,和分公司有着一些区别。在与母公司的关系上,也会因为设立形式的不同而存在某些责任上的不同。那在我国子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本文将会对此问题给出一些介绍。 什么是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


·股东瑕疵出资能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
      在设立公司的时候,需要原始股东有一定的出资,当然此时的出资可以是实缴也可以是认缴的,具体还要看法律中是如何规定。但现实中,有些股东的出资存在瑕疵,而作为公司的股东自然可以享受到相应的权利,那么股东瑕疵出资能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


·律师事务所公司法规定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律师事务所公司法规定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公司经营的时候可能会遇到生意上的经济纠纷需要请律师来解决的情况,但是律师之中也是会划分类别来受理相应的案件,尤其是公司发面的案子就需要到专门的律师事务所委托专业的公司法律师。下面一起来看看律师事务所公司法规定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律师事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什么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什么 公司做大之后就会涉及到上市的层面,公司上市之后虽说可以获得多方面的资源和资金来源,但与此同时公司上市后就需要对自身的信息进行披露,需要把运营的信息公布出来,而且对此有专门的办法进行管理,所有上市公司都不能违反,那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什么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