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地产公司融资风险主要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地产公司融资风险主要有哪些在您眼里,房地产似乎就是非常好的,如今各地的房价高居不下,可以说房地产行业还是比较热门的。但是,房地产企业在经营的时候,也会存在自身的问题,有时候也是需要资金来周转一下的,融资是各企业家会选择的一个方式。同样的,房产融资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对于房地产公司融资风险主要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房地产公司融资风险主要有哪些1、房企不断增加的融资规模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房地产企业需要投资大量的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巨大的投资规模,加上投资周期较长,回收资金速度较慢,适度的引入负债资金支持,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庞大投资规模下的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也远远超过了理想状态下“适度负债”的范围,2007~2012年全国房地产行业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4%、72.3%、73.5%、74.5%、75.4%75.2%,这6年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为74.22%。如此居高不下的资产负债率,以及不断增加的融资规模,一旦房地产企业经营状况恶化或者盈利能力下降,到期不能偿还本息,资金供应链的断裂,对企业来说可能是致命的。2、房企相对单一的融资结构根据中国统计局官网显示数据,本文把房地产企业近5年的资金来源用表1来表示,由表1可以看出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还是相对比较传统,融资结构相对单一,仍以国内贷款和自筹资金为主。对外资、外商直接投资资金利用明显不足,这也与我国目前的政策有关,国内房地产行业还没有向境外资本开放。房产企业开发的产品为资本占用较大,非日常消费、消耗产品,商品房的销售一定程度和市场的景气、政府政策有关,一旦出现产品滞销、住房空置率高涨,房企的资金将被套住,企业的发展就会出现危机。3、民间资本开始涉足由于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走热,房产企业的创利能力也在不断增强,社会上不少资本,尤其是高风险资本,开始涉足房地产行业。中小房地产企业在外部融资方面明显能力不足,自身资本有限,银行也随着国家限购政策的实行,对中小房地产企业的放贷减弱。而做为管理混乱、却需高额利润回报的民间资本,却甘愿冒险投资房地产行业,所以民间资本的很大不部分正逐渐被房地产企业所吸纳。这首先是因为,房产企业为了能在房价仍处于高位阶段完成新一轮的房地产开发,急需大量资金支持;其次,目前国内虚拟资本市场不景气,通货膨胀持续不降,放到手头的钱可能贬值,而民间资本又缺乏专业的投资知识,投进资本市场又有可能血本无归;房产企业属于做实业投资企业,在可预见时间范围内大部分城市的房价也不会下降,房产企业又有房产作为抵押,在民间资本看来投资风险相对较低,所以民间资本对房地产投资有着特殊的偏好。二、房地产企业融资风险原因分析1、不利的金融环境及政策房产企业最大的外部融资是银行贷款,所以国内的金融环境及政策,对房产企业外部融资风险影响重大。总体来看,国内目前金融环境并不有利于房产企业发展。从2006年开始,政府开始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上调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中国银行1~3年贷款年利润从06年的仅为3.06%到14年6.15%,同时居民房贷利率也不断增加。对银行资金的过分依赖,使房产企业在金融环境变化过程中很难独立发展,很容易导致资金周转问题、资金链断裂问题的发生,多变的金融环境扩大了房产企业的融资风险。目前房产行业仍没对境外资本开放,只有少量资本通过间接方式投资于房产企业,房产企业失去了大量外资资本的注入。最后,政府限购政策也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房企的融资风险,“新国八条”规定:购买第二套家庭住房贷款比例不能高于40%,贷款利率不能低于中国银行基准利率的1.1倍,随后有关部门还规定第三套住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2、不健全的资本市场机制改革开放进行了30多年,我国基本上建立了市场经济制度,但是资本市场价值仍然处于不健全状态。不完善的资本市场制度是导致房产企业过分依赖银行贷款等传统融资方式的重要原因。目前房产企业在一级融资市场过分依赖银行资金,二级融资市场仍然没有建立,房产企业对多方式的融资方式又缺乏相应的认识,企业一旦缺钱会首先想到向银行借钱,而不尝试基金、信托、债券等方式融资,更不会想着创新融资手段。房产行业金融市场缺乏一个多层次的金融体系,房产企业融资更应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出一些房地产金融产品,搞活房产金融市场。此外,目前资本市场中专注于房产企业投资、担保、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等中介结构严重缺乏。有人用“不管就乱,一管就死”来形容目前房产资本市场的发展,政府相关部分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房企融资方式,外资投资力度,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房地产因为经营的范围比较大,融资的时候,融资的金额不断增加,并且房产融资的融资结构比较单一,这些都是房产融资时会面临的问题。但是,无论如何,房地产公司融资的时候,肯定会比其他的企业容易一点。不过,就是需要选对融资方式。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农田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标准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


·土地使用期起止如何规定?
      一,土地使用期起止如何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作了规定,但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起止计算问题却未明确规定,这是实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6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领取...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离婚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离婚国家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归国家所有的,但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归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转让也是很常见的,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说简单一些就是将土地使用证过户到别人的名下,自己失去土地使用权,别人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有些家庭,...


·异地登记结婚要办什么手续证明?
      男女双方从相识、相知、到恋爱、走进婚姻的殿堂,期间会经历很多磨难和考验,既包括男女双方的性格、脾气、价值观、人生观等意识和观念形态上的磨合,也包括双方的家庭环境、成长教育、异地相隔等物理和距离上的检验,最终一定有些情比金坚、至情不渝的男女最终结为幸福的连理,那么,异地登记结婚要办...


·农村土地承包继承人是哪些人?
      农村土地承包继承人是哪些人?1、农村土地承包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若是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就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土地。2、《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


·泸州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泸州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泸州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一、泸州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1、泸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


·涪陵区政府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涪陵区政府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一、涪陵区政府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仅做参考) 每亩定额补偿22000元。由征地具体实施单位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依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农村房...


·简易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简易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简易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 (转让方) 乙方: (接收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 同意,订立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 亩,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转包给乙...


·婚前土地补偿款离婚时能否分割?
      离婚的话财产如何分割?离婚的话财产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来分割从立法目的解释来看,土地补偿款的实质是对失地农民今后的一种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二)对共同财产作出的规定种类。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从一定程度上讲,它是农民最大和最后的保障,是农民赖以生存...


·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流程具体如何?
      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流程具体如何? 土地使用证作为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证明文件之外,更是处理其他事物比如房产证的办理、建设工程的报批报建等事务必不可少的证明文件之一,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以上证件是不可能办理下来的。所以,企业或个人在拿到土地使用证之后,一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


·南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南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我国政府对土地的需求量也是越来越大。主要是为了改善我国居民的基础要求和增加公共建设的投入。那南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么,下面我们就这一土地征收问题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