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去民政局更改抚养权需要带什么证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去民政局更改抚养权需要带什么证件?夫妻离婚之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进行判决。在一方获得子女的抚养权之后,如果后续由于特殊原因而需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在法律上也是可以获得支持的。那去民政局更改抚养权需要带什么证件?为你您详细回答。一、去民政局更改抚养权需要带什么证件?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不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现行的两种方式如下:1、 在男女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相较于到法院起诉需要走的法律程序,变更抚养权最快的方法无疑是双方协议变更。由于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时对提交的材料审查十分严格,不认可单独的,因此需要办理公证。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公证,只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制定,然后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即可。双方只要拿着《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到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了。2、而当一方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而另一方不同意时,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即可。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人民法院审理抚养权纠纷问题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因此,符合该第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的都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事实上,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是不能通过民政局办理的,如果夫妻经过协商,决定要将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可以直接携带相关的资料到户籍管理中心,将孩子的户口迁移至获得孩子抚养权一方的户籍处。
  
  
  


·一、夫妻离婚能分父母的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能分父母的财产吗? 不能,夫妻双方离婚不能分割父母财产。只能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父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判决的?
      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判决的?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


·夫妻双方有一方死亡的财产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
      夫妻双方有一方死亡的财产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


·夫妻分居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分居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分居自动离婚财产需要平均分配。1、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2、因感情不和导...


·夫妻因为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因为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


·分居后多久可以申请离婚
      分居后多久可以申请离婚?这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因为简单的分居并不是离婚所要具备的条件,要想离婚,分居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接下来就由我们详细介绍一下离婚分居。 一、分居后多久可以申请离婚 夫妻双方因为吵架等家庭琐事的原因,一方从家中搬出满两年的,是否就算自动离婚呢?答案是...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不满2周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


·婚内私生子是否可以算重婚?
      婚内私生子是否可以算重婚?可以看到,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只要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就不构成,您这种重婚的几率比较大,但是重婚属于自诉...


·离婚动产如何分配?
      一、离婚动产如何分配   对动产的具体分割方法如下:   1.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的所有财产应认定为。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其差额部分,由多得一方以货币的形式给予补偿。   2.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


·一、夫妻财产可不可以公证?
      一、夫妻财产可不可以公证? 一般,财产公证都是在婚前,婚后很少有做财产公证的。财产公证的目的不是为了离婚时分清各自的财产,而是为了保护夫妻双方合法的利益。虽然夫妻结婚后是可以做财产公证的,但是要考虑双方的意思,夫妻之间要多进行沟通和商议,不能一意孤行。 二、财产公证如何办...


·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国家赔偿后提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国家赔偿后提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起诉。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