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九修正案集资诈骗方面的修改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非法集资犯罪是常见的金融犯罪,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很大,一般来说,在非法集资犯罪中,都有集资诈骗的影子。我国刑法中是有集资诈骗这个罪名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刑法经历了多次修订,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九,那么,刑九修正案集资诈骗方面的修改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刑九修正案集资诈骗方面的修改是什么?
  1、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情节加重规定】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删去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二、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对于单位触犯集资诈骗的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200条规定,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四、集资诈骗的追诉标准是多少?
  至于数额巨大、特别巨大的起点,参照《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五、集资诈骗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1、携带集资款逃跑;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综上所述,根据刑九修正案集资诈骗方面的规定,其取消了集资诈骗罪死刑,规定触犯集资诈骗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并且,在犯罪情节方面,用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等代替了具体金额。像数额巨大的话,个人非法集资20万以上的,就可以给予认定。对于单位犯法的,直接负责人要承担刑罚。
  
  
  


·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哪些?
      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员。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1、被害人 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他所以参加到诉讼中来,是因为正当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是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


·抢夺用于防控疫情的物资怎么量刑
      抢夺用于防控疫情的物资怎么量刑 一、抢夺用于防控疫情的物资怎么量刑? 抢夺用于防控疫情的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


·刑事犯罪采取监外执行会不会影响孩子?
      刑事犯罪采取监外执行会不会影响孩子?监外执行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孩子,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


·网上怎样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网上怎样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网站提供注册举报和非注册举报两种方式。举报人登陆主页,可点击"用户注册"图标,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完成注册。注册举报人登陆后一次可举报多条线索,并可查询以往举报的处置情况;非注册举报人一次可举报一条线索。举报人点击"我要举报"图标,按照提示填写被举报网站的...


·被批捕之后多久判刑2023
      一、被批捕之后多久判刑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


·如何计算数罪并罚的年限
      一、如何计算数罪并罚的年限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


·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是有可能被同时宣告缓刑的,但此时也不能高兴太早,因为会有一个考验期。那么在实际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呢?详细内容,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了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即在缓...


·故意伤害罪可从哪些方面辩护
      故意伤害罪可从哪些方面辩护反驳公诉机关提出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即论述和证明公诉机关并没有用证据充分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案件事实辩护又可以分为:1、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辩护,常见的做法有:(1)陈述或证明被告人不具备法定的犯罪主体要件。(2)陈述或证明被告人主观上不具备犯罪故...


·拒不归还拾得他人遗失物什么罪
      拒不归还拾得他人遗失物什么罪在现实生活中,不小心丢失物品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在实践的过程中,往往我们自己丢失的物品很可能会被他人拾得。如果当我们的物品不小心丢失又被他人识得,如果请求他人归遭到拒绝的时候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将针对拒不归还拾得他人遗失物什么罪的问题为您介绍。 一、拾得...


·刑诉法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我国自从新中国建立以来一直是法治社会,而在法治社会中人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提高,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今在法治社会中我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刑事诉讼的时候要注意诉讼时效,保证自己能够顺利的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刑诉法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以...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为了准确地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立案程序。同时,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那么,通常刑事案件都是由谁来立案的呢?现在就让我们为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案件由谁来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