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协议离婚注意什么问题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由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能自动解除,因此要想离婚的话就必须要按照《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方式来办理才行。而其中无论是办理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其实对于当事人而言都是需要注意的地方,那究竟办理协议离婚注意哪些问题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协议离婚注意什么问题
  
  1、离婚协议要合法。
  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例如,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使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使受到阻碍。对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2、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能为了尽快离婚或图省心,而放弃自己在、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的权利,以免将来后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有些人协议离婚后,马上又反悔,无非两个因素。一是感情上的因素。因一时之气,而协议离婚。双方冷静下来后,都想起对方的优点,仍相互关心,放不下对方,觉得当时办离婚太草率。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不办复婚登记就继续同居生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另外一种因素是因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未及时履行发生争议,或者要求对子女抚养费进行变更,或因遗漏财产及债权债务等问题发生争议,此时,当事人必须到法院起诉。
  二、协议离婚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要应当注意一点,那就是冲动时莫签订离婚协议如果你的性格容易情绪化,在没有思想准备下容易冲动,就有可能在一时悲愤下做出傻事来。比如,凭一时的冲动,或一股劲头,写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而其中财产分割的条款对自己十分不利。这种情况下,一旦冷静后再反悔,推翻原离婚协议,恐怕很难达到,只得自怨自怜了。如果他提出离婚,并草拟好了离婚协议,你最好不要急于签字,除非条件对你非常有利。你需要时间来考虑和斟酌协议的内容。因为在办理协议离婚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而此时离婚协议书也不是马上就会生效的,通常是在办理了登记手续之后,才会具有法律效力,并且此时离婚协议书也没有法律强制力。而对于办理协议离婚注意的问题中,最重要的就是在离婚协议书生效之后一方反悔或不执行的情况。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


·如果双方在离婚后
      如果双方在离婚后,其中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前就有重婚的行为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在婚前发现时,两年内可以起诉对方,而在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重婚行为,在离婚一年内,可以根据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问题不合理的地方重新进行分配。在离婚问题中,很多当事人因为不同原因而离婚,有些因为婚内出轨,有些...


·现在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多少抚养费?
      一、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


·一年多后妻子能申请离婚吗?
      一年多后妻子能申请离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


·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因有哪些
      夫妻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达到目的。而此时,法官经过审判之后,会作出相应的判决。那么此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因都有哪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吧。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因有哪些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


·一、没结婚在一起生活的财产怎样分配?
      一、没结婚在一起生活的财产怎样分配? 没结婚在一起生活的情况下,财产分配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因为双方不构成夫妻关系,没有法定的权利与义务。两人在一起生活,没有领取结婚证。如果两位的同居不符合事实婚姻的认定,就不是夫妻关系,相互之间没有法定权利和义务,两位可以协议分手。登记在各...


·农村离婚财产和小孩如何分割?
      ? 随着老百姓婚姻观的开放,现在农村居民离婚的情况时有发生。夫妻双方处理离婚过程中,最重要的的就是要解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这两方面引发的纠纷也非常多,弄不好就要打官司。那么农村离婚财产和小孩如何分割?下面我们简单和您探讨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农村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一、军婚女方出轨孩子归谁?
      一、军婚女方出轨孩子归谁? 一般法院会根据下列原则判决 :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到十八周岁,并有权探视。 二、财产...


·三年不同居是不是自动离婚
      三年不同居是不是自动离婚 夫妻要是长时间的分居两地,这样对双方的感情影响还是很大的,现实中也有不少夫妻因此最终走向了离婚,那夫妻要是三年不同居是不是自动离婚呢?相信有很多夫妻其实搞不清楚这样的问题吧,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三年不同居是不是...


·份子钱是家庭共有财产吗?
       一、份子钱是家庭共有财产吗?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夫妻领证结婚后,双方亲戚朋友赠与给他们的财产没有明确说明是给哪一方的,都是夫妻共同所有。在传统习...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因为准备的不充分,也没有达到规定的诉讼离婚的标准,法官即使调解无效了,最终也是不会准许夫妻离婚的。这就会涉及到第二次起诉离婚,那要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被告不去怎么办呢?有的人之后因为不想离婚了,在开庭的时候就不去,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告诉你如何处理这类情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