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生子抚养权归谁,如何处理私生子抚养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私生子是老百姓对非婚生子女的称谓,也就是男女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所生的子女。私生子的抚养权问题往往是男女双方争议的焦点,那么私生子抚养权归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私生子抚养权归谁如何处理私生子抚养权
  
  
  法院解决私生子抚养权纠纷的方法与解决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的方法是一样的,法院会依据私生子的年龄状况以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来确定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
  
  1、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私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私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私生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取得抚养权的,则法院会严格地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私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下列情节可以作为法院优先考虑的因素: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私生子女,应当考虑其本人的意见。
  
  参考法条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私生子来讲,其父母的关系可能不合法,但是这些孩子是无辜的,因此法律对其利益也是进行来保障的。私生子的父母对其也是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在确定私生子抚养权的话,则需要充分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具体的内容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再起诉离婚要什么证件?
      生活中,婚姻不会一直一帆风顺,可能会出现问题矛盾,有些夫妻会选择离婚分开过,但有时却只是一方的想法,此时就需要借助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向法院起诉离婚,有时也会因种种原因被驳回,再起诉,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再起诉离婚要什么证件? 一、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


·夫妻吵架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夫妻吵架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夫妻感情破裂有两个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判决离婚,而吵架不能作为离婚证据,原因如下:1、一般而言,吵架只是事情发生的经过,而不具备证据载体的要素;2、如果是吵架的录音或者录像,可以作为要求离婚证明感情破裂的证...


·一、没领结婚证彩礼怎么分割?
      一、没领结婚证彩礼怎么分割?没领结婚证的话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


·夫妻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过程中,当共有房屋被法院判归一方所有或者是双方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但另一方又反悔时,就会出现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办理房屋过户的情况。那么,在法律上,离婚时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


·婚内女方怀二胎可以离婚吗
      婚内女方怀二胎可以离婚吗?女方怀二胎也可以离婚,但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起离婚法院是一般不会准许的。双方可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


·再婚丈夫不接受自己的孩子需要进行支付抚养费吗?
      再婚丈夫不接受自己的孩子需要进行支付抚养费吗 需要进行支付。 抚养费标准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依照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 故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则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


·离婚分割财产不给怎么办
      离婚分割财产不给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云南省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有何规定?
      我国是人口大国,计划生育政策是为了控制我国人口非正常增长所推出的一项国家政策。尤其是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超生现象更为严重,因此我国对超生家庭会征收一定的社会抚养费。以云南省为例,云南省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 一、云南省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相关规定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


·起诉抚养费是在男方老家起诉吗?
      在大部分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都到了女方手中,男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男方拒绝支付,协商不成的话,女方可以提出起诉,要求法院介入处理。提请民事诉讼,首先得确定好管辖法院,那么起诉抚养费是在男方老家起诉吗?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起诉抚养费是在男方老家起诉吗? ...


·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确定
      在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如果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子女肯定是跟随其中一方生活的。但如果家庭中有两个孩子呢,此时夫妻离婚的话,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确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确定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1,如果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