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要求退还彩礼该注意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男方要求退还彩礼该注意什么1、“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一般是否都限于婚前?如果是婚后给予,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赠与均为共同财产,除非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因此,结合这一规定和习俗的常态,把彩礼理解为婚前较好。2、彩礼如何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3、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的是举行婚礼这一仪式。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4、“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生活困难有绝对困难和相对困难之分。所谓绝对困难是指实实在在的困难,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当地的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该条规定的本意应该以绝对困难作为标准进行规定的。实践中,退还彩礼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要求具有法定的情形,同时也不会是全数的退还彩礼,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退还一定比例的彩礼。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婚内丈夫与小三同住算不算重婚
      婚内丈夫与小三同住算不算重婚 一、婚内丈夫与小三同住算不算重婚? 丈夫与小三同住一般不构成重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丈夫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就会构成重婚罪。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男女订婚后退婚彩礼怎么退
      彩礼是男方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而支付给女方的,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实并没有规定男女结婚必须要支付彩礼,因此实践中是否给付彩礼,当事人可以协商之后做出约定。要是在订婚之后一方退婚的话此时也会涉及到彩礼的退还问题,那在男女订婚后退婚彩礼怎么退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男女订婚后...


·一、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一、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女年龄在6岁...


·国家赔偿法关于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人的侵犯,即使是国家相关工作人员,因为国家的某些行为造成公民的人身权益损害的情况,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而法律也因此制定了赔偿法,但同时也规定了诉讼时效,那么国家赔偿法关于时效的规定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国家赔偿法的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个人放弃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个人放弃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一方自愿放弃,需签订财产协议或者双方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到一方名下,明确约定单独所有。1、首先住房需要确权,确定产权是你俩的,需要有住房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证,住房贷款需要还清,无抵押。2、如果住房登记人是夫妻俩姓名,需要办...


·行政诉讼确认婚姻登记无效是否合法?
      行政诉讼确认婚姻登记无效是否合法? 一、行政诉讼确认婚姻登记无效是否合法? 行政诉讼确认婚姻登记无效是合法的,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怎么写?
      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的问题,对于现在很多人来说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那么您都了解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相关的规定和问题了吗?我们就为您简单讲解一下。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 ?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机关是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受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


·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家人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院,近年来接到越来越多的离婚诉讼的案件。法院在处理离婚诉讼的案件时,由于当事人的情况比较不一样,而且有时候可能遇到的情况会比较复杂,但是法院在处理的时候都是有法可依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家人规定是什么?您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家人规定是...


·没有收入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孩子的抚养权是与身份有关的权利,故而是不能依据父母的意愿来决定是否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对于在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既定的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为了规范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减少纠纷,国家相关立法机关对于没有收入抚养费标准,以及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都进行了概括...


·哪些婚姻可以宣告无效,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经过法定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查确认后,才能宣告欠缺法定要件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那么实践中,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1)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


·离婚挣孩子抚养权怎么处理?
      离婚挣孩子抚养权怎么处理?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