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院处理医疗纠纷一般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医院处理医疗纠纷一般有哪些准备?
  近年来,根据医疗现状频频发生院方和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导致医患矛盾十分紧张,还不时的会引起一些医疗纠纷官司,为了防止和减少这一现象的发生,我国制定了相关规定,那么医院处理医疗纠纷一般有哪些准备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 医方被起诉后应做的应诉准备
  
  1、 收到患方的起诉状时,须冷静处之。
  
  通过解决争议,是人们法律意识提高、法制健全的标志。因此,医疗机构不要害怕打官司,通过诉讼,可以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纠纷的防范意识,增加防范手段,同时也是防止矛盾激化的重要方式。
  
  通过研究原告的起诉状,可以发现案件的争议焦点,了解对方的观点和对有关事实的掌握程度。在此基础上,应开始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资料、相关法律、法规(含卫生部门发布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尤其注意对病历资料的收集工作,包括相关的x光片、化验单、报告单、病理资料等,在此基础上制订诉讼策略。诉讼策略的制订将直接影响诉讼的进程和诉讼结果,应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
  2、认真对待答辩状。
  
  对于答辩状内容应特别斟酌,不应轻易承认原告提出的事实,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称《若干规定》第74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除非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
  
  二、法庭审理程序
  
  1、法庭质证
  
  对证据的质证,应紧紧围绕对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就证据的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真实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有时判断是比较困难的,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或综合全案情予以判断,确定其证据效力。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合法性,包括证据收集的程序和方法合法、证据形式合法。证明力,亦称证据的证据力,是指对案件事实证明作用有无的证明程度的大小。
  
  2、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 司法鉴定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2003年元月6日,最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该通知第二条明确了需鉴定的应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民事诉讼法》第72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赔偿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对市、省级医学会己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当事人仍有权申请中华医学会或进行司法鉴定。因此,当事人或人民法院有权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 临床医学)鉴定。委员会并非唯一有资格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机构,如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上海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皖南医学院等均有司法鉴定资格。
  
  (2) 司法鉴定的内容。当事人或法院委托鉴定时,一般并不要求受托单位确认是否为医疗事故,而是要求判定医院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或过错,以及医疗过失或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有因果关系。因此,应特别重视司法鉴定。
  
  (3) 司法鉴定申请。申请鉴定是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非总是由患者提出,医院亦可提出,尤其是在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对己不利时。注意应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并交纳费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4)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确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目前,法庭认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
  
  (5)鉴定书内容的审查与质证。注意对鉴定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包括审查被鉴定人的姓名是否准确,委托鉴定事项是否与申请鉴定事项相符,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手段,鉴定过程的说明,是否有明确的鉴定结论,鉴定人及鉴定机构是否签名盖章。另外,审查鉴定书是否附有鉴定机构及鉴定人资质证明材料。
  
  (6)客观对待司法鉴定结论。司法(或法医学)鉴定并非总是不利于医院。如石家庄“左肾丢失案”。
  
  3、诉讼证据的收集
  
  证据即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学理解释可以表述为,证据即证明与法律事实及有关事实存在与否的根据,无论这“根据”是真是假,它都是证据;无论这“根据”是否被法庭采信,它还是证据。证据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1条称“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但同时又称“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种定义是错误的,是相互矛盾的。
  
  教科书、医学论著、学术文章等,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关于病历真实性的举证责任。
  
  在法庭上,患者和家属经常对医疗机构提供的病历真实性提出异议,这是其诉讼权利,但同时其亦应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对于医院提交的病历资料,患方或代理人提出异议(认为该病历系伪造、修改的),但如果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法院将确定病历的证明力。
  
  医疗机构通过对诉讼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可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有利于医院的良性发展,有利于医务人员的自身保护。从而达到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更好的服务于患者。
  患者在遭遇医疗事故后应该选择理性应对,而医院则需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对待答辩状,对相关的医疗过程及证据做好准备,更多问题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医疗过错解决途径有哪些
      医疗过错解决途径有哪些,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解决途径 1、双方协商解决(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患者可以直接来和院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由双方签字后在生效,除非有特殊理由,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帮助...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条文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条文近年来,医疗纠纷在各大网站都曾出现过,有些医疗纠纷演变成了医闹,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为了给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指导和依据,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条文也是不断出台。有了法律条文,就可以依法解决纠纷了,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医疗纠纷转化为医闹的事情的发生。但是究竟有哪...


·广西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广西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医疗纠纷的造成原因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


·在我国医疗过错赔偿有否限额 医疗过错的赔偿并不像大家所想的
      在我国医疗过错赔偿有否限额 医疗过错的赔偿并不像您所想的那样,只要涉及到医疗过错就会有着非常高额的赔偿金。因为院方和患者在发生医疗过错以后,是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针对医疗过错做过司法鉴定以后才能够确定最后的赔偿数额。所以关于在我国医疗过错赔偿有否限额这一问题,我们这就详细的为您...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了哪些情形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了哪些情形现在医疗的环境越来越糟,医患之间的矛盾也十分严重。我们经常听说由于医护人员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医疗事故的发生,这时候就要对医疗事故的类型进行分析,自然包括了多种的情形。那么,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了哪些情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医疗事故 ...


·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在我国,医患矛盾愈演愈烈,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处理好医疗纠纷。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医疗器械或者医生方面的问题,可能会造成医疗事故。这给当事人造成了很大的打击,容易引发激烈的医疗纠纷。处理好医疗纠纷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将针对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的...


·医疗责任鉴定申请程序
      医疗责任鉴定申请程序 医患关系的紧张有日趋加剧的趋势,医疗事故的发生也许不可避免,造成医患紧张的除了医疗事故本身,最容易产生分歧的就是医疗责任的的归属问题了,除了我们知道的医疗事故责任保险的投保事项,医疗责任鉴定申请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网的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医疗损害鉴...


·离婚后抚养费医疗费是怎么进行承担的?
      很多夫妻在感情破裂之后,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自己现有的生活,但是对于一些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孩子的夫妻来说,在离婚后还常会为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进行争论,那么离婚后抚养费医疗费是怎么进行承担的?下面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 一、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所有的医疗过错需要解剖吗
      所有的医疗过错需要解剖吗? 一、医疗过错需要解剖吗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1、死亡原因明确,医患双方没有争议,不需要进行尸检:如果是住院病人,在诊治过程中由于医院过...


·医疗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医疗水平不一致,以及人们的观念还未转变过来等因素导致了我国的医患关系极其紧张,很多医闹、袭击医生的事件时有发生,不得不让人们对医疗系统的发展担忧。医患关系解决不好,可以说是不利于医疗体系的发展的,那么,医疗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详情参考...


·医疗过错赔偿几万块钱?
      医疗过错赔偿几万块钱?(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