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分割财产以什么时候的夫妻财产为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分割财产以什么时候的夫妻财产为准?
  ?未做登记的婚姻其实就是未婚,你知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不存在离婚的说法,当然更不能获得任何财产。因为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分手时一方只能带走属于自己的财产。如果双方属于婚姻关系,在离婚以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在分割的时候,按照夫妻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以上资料就是对离婚分割财产以什么时候的夫妻财产为准的详细介绍。可以看出,在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如果夫妻双方属于事实婚姻关系,也就是说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在离婚的时候,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平等分割。同时,由于当今人们的经营和生活方式是比较活泛的,对于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婚姻法财产分割不均分的条件有哪些?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不均分的条件有哪些? 1、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的过错 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主观上有意图违反婚姻法或其他法律的过错,这种过错必须是故意。 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从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情形来看,有过错方所持的心里状态都是故意的,并不存在过失的情况。在实际...


·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公民的权利高于一切,不论是谁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以及财产权利都必须对公民赔偿,这也是国家赔偿必须存在的原因。很多人并不了解国家赔偿是什么,比如说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一...


·新婚姻法男提出离婚需要赔偿女方是否有规定
      您在影视剧当中可能见到过这样的情景,分手以后,女方向男方索要青春损失费,精神赔偿费等各种费用,其实理论上来说,这样做是不对的。即使夫妻双方结婚以后,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的请求,下文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男提出离婚需要赔偿女方是否有规定? 一、...


·离婚可以要求共同拥有抚养权吗
      离婚可以要求共同拥有抚养权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


·子女探视权一般一个月几次
      一、子女探视权一般一个月几次探望权是一项立法权利。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这种权利是父母基于亲子关系而享有亲权的一种体现。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不放弃,探望权就与直接抚养权同时成立。这种权利不需要确定,是自然...


·同性恋是否构成离婚条件?
      一、同性恋是否构成离婚条件   同性恋行为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同性恋行为并没有违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异性同居而非同性同居,故同性恋不够成离婚条件。   二、民法典中...


·当下我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
      当下我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但是仍有一些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或是双方中其中一方不同意,想要离婚却离不成,我觉得,这可能需要法律的手段来介入,那么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夫妻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呢?我们来看一下国家的法律法规,它明确了一系列夫妻一方想要通过提起诉讼离婚的各种条件。对此,我国《...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的惩罚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新婚姻法儿女抚养费都包括了哪些内容
      =父母一旦离婚,要是家里还有尚未成年的子女,那此时就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一方面是确定抚养权,另一方面就是确定抚养费数额了。那您知道新婚姻法儿女抚养费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新婚姻法儿女抚养费包括哪些内容 《婚姻法》司...


·一、军人配偶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时必须净身出户吗?
      一、军人配偶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时必须净身出户吗? 就现有的法律而言根本没有净身出户一说,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因此,有一方出轨的,有婚外情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


·离婚后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支付孩子抚养费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因为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这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都会明确要求的。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会发生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该怎么办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