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要3个月吗?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对劳动者的保障措施正在逐步完善,国家规定企业应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如果经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的,可获得工伤待遇。那工伤认定要3个月吗?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和您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要3个月吗?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2、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
  二、办理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1、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2、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在实践中,许多对工伤认定流程不熟悉的劳动者会有这样的疑问:工伤认定要3个月吗?事实上,国家规定工伤认定应在申请工伤认定之日起的60天内出具认定结果,如果事实明确,证据充足的,应在15天内出具认定结果,也就是说,申请工伤认定之后会在15-60天内就会有结果,不需要3个月。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缴社保如何进行?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缴社保如何进行?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更换工作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可按规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1、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


·没签劳动合同又被公司给辞了该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又被公司给辞了该怎么办 ?法律上规定,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必须积极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是没及时去签的,将要接受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惩罚。而且,没签劳动合同的,在一定情况中将人辞退了也还有法律责任。 实践中,没签劳动合同又被人辞退了...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生活当中,工程质量不仅是国家和人民比较关注的,对于建筑方和发包方来说,工程质量同样是最为重要的。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建筑工程完工以后,在进行验收的时候,还是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质量不过关,建筑工程无法被使用。那么,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呢?我们将为...


·用人单位放弃服务期的不能再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服务期主要是对劳动者的约束,对用人单位而言相当于一种权利,当劳动合同届满而服务期未满时,用人单位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并不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剩余的服务期,是其对自身权利的放弃,劳动者无需再承担赔偿责任。 当劳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合同期,合同届满时,职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


·女方提出离婚聘礼钱要退吗?
      女方提出离婚聘礼钱要退吗? 一、女方提出离婚聘礼钱要退吗? 女方提出离婚聘礼钱不一定需要退,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回彩礼: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


·试用期3天内被辞退有无工资
      试用期3天内被辞退有无工资试用期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不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一、职工失业经济补偿金会不会有?
      一、职工失业经济补偿金会不会有? 只要符事条件就会有; 《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或者提前终止与劳动者的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就是所谓的失业赔偿金。 失业赔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工地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
      工地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一、工地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 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但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被欠款人为尽快能够拿到工程欠款,往...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担保条款可以吗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担保条款可以吗一、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担保条款可以吗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直接管理,听从用人单位的安排,劳动者的工作实质上代表了用人单位的经营活动。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担保合同,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将经营的风险转移到了劳动者身上,用人单位作为管理者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了,...


·工程承包方式的类型有哪些?
      工程承包方式的类型有哪些?1.总承包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例如施工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仅同这个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不同各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