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中的过错抚养权如何争取?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很多离婚案件都是由一方过错引起的,比如男方出轨、找小三等。通常情况下,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对于无过错方,要给予一定的照顾。而除了分割财产外,争夺小孩抚养权也是离婚案件中一个焦点。那么婚姻中的过错抚养权如何争取?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婚姻中的过错抚养权如何争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在离婚财产分配时,法院才会考虑判决过错方持有份额与无过错方有差异,也就是说在分配财产时,过错方要吃些亏。但判决小孩归哪一方抚养不会依据过错是否而定的,小孩年龄较小时会优先或说偏重于判给女方。同时,为了小孩子的健康成长,重要的考虑因素是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小孩子的成长(如双方的个人素养、居住环境、经济收入等)而定的。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取,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二、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2、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综上所述,婚姻中的过错方只有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承担一定责任,少分或者不分。婚姻中的过错抚养权的争夺并不会因为过错而有区别。按照通用的原则,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男方要承担抚养费。而孩子比较大的话,双方应该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协商抚养权归属。
  
  
  


·婚姻财产分配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财产分配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共同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离婚财产共同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父母对十七岁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吗?
      父母对十七岁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吗?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是需要抚养孩子的。然而,父母并不需要无期限的支付抚养费,对孩子可以独立维持生活水平后,父母即没有抚养的义务,那么父母对十七岁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吗? 一、父母对十七岁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被非法强拆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在我国的社会治理中,有时我们公民的权益也会受到一定的侵害。这时我们就要利用手中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被非法强拆如何申请国家赔偿呢,我们就我国的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时效问题不可忽视 作为被拆迁人,当自己的房屋被非法强拆后,一定要在法...


·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须到哪里办
      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须到哪里办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


·如何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抚养费如何确定?
      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般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且一般协商不会达成一致,会诉讼至人民法院交由法官裁决。此时,人民法院会根据父母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对于这些欲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父母,了解该如何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是有必要的。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


·偷税漏税归国家税务会惩罚当事人吗?
      偷税漏税归国家税务会惩罚当事人吗?会处罚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


·在离婚案中,当事人可以在公安局立案后撤销吗?
      在离婚案中,当事人可以在公安局立案后撤销吗? 一、离婚案件可以立案后撤销吗 如果是民事案件,在法院立案后,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书,由法院审查后,下达民事裁定书,允许撤诉。例如“离婚”案件:由于我同被告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现特向法院申请撤诉,请批准。撤诉,是指在人...


·农村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现实中,给予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其实并没有一个最低的说法,而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农村中,父母离婚涉及到抚养费计算问题的时候,这都是需要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现实中有人就在咨询农村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农...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


·离婚有哪些是共同财产?
      离婚有哪些是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非指定个人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偿还债务时,若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个人财产清偿;若债务人不知有此约定的,仍需共同偿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