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通常离婚协议书要怎样写 离婚协议书范本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般只有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需要写的就是另外一种法律文书了,即离婚起诉状。那您知道通常离婚协议书要怎样写吗?其中主要包括了哪些内容呢?我们在下文中带来离婚协议书范文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通常离婚协议书要怎样写:
  
  1、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2、决定子女的抚养问题,明确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探望权的行使方式等,有可能的话建议同时约定违约责任;
  
  3、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明确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承担;
  
  5、离婚后双方居住问题的解决方案,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二、离婚协议书范本:
  
  以下范本仅供您参考,您可以根据您自己的情况按照这个格式来写,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在办理离婚时,民政机关会要你们将已写好的离婚协议抄到特定的纸上,你必要要原原本本的抄写,切不可为了省事只写“已分割完毕”,不然在离婚后,一方不配合,你都没地说理去。
  
  离婚协议书
  
  男方:某某,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女方:某某,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归 方所有。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所借债务由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生活中书写一份离婚协议书其实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如果一开始不知道要如何下手的话,可以适当的参考一下本网站提供的协议书范本,但具体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则需要在离婚夫妻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做出约定,不然就有可能导致离婚协议书无效。
  
  


·诉讼离婚开庭多久判决书下达?
      夫妻一方有出轨行为时,会严重破坏家庭和谐,作为受害人的一方,可以提出离婚请求,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程序进行开庭审理,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判决。那么,诉讼离婚开庭多久判决书下达?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 一、诉讼离婚开庭多久判决书会...


·国家赔偿复议次数是否有限制?
      由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上的失误导致公民权益受损的,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的国家机关进行赔偿。如果判决后公民对赔偿不满意的,可以提交一份复议申请书申请复议。那么国家赔偿复议次数是否有限制呢?下面跟随我们一起看看答案。 一、国家赔偿复议只能进行一次 ...


·离婚抚养费要付到孩子几岁
      离婚抚养费要付到孩子几岁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


·国家赔偿的受案范围的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的受案范围的是什么? 根据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


·变更抚养权后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没有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的十五天之后,也就是判决生效后拿着判决书让对方交出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结果,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


·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怎么写?
      对于离婚时判定孩子归属结果不满意的可提交证据申请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前提是有证据证明现在扶养的一方其抚养行为对孩子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有危害。由于离婚时已经通过经济、抚养能力、教育能力等各方面条件决定了抚养权归属,所以再次申请要提交新的证据,协商出结果后填写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件管辖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件管辖是什么?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


·一、离婚过错方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过错方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


·离婚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孩子如何判
      现实中,由于不少夫妻会在孩子抚养问题上产生争议,因此就无法再协议离婚了。此时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法官会对双方争议的地方作出判决,那这个时候对于当事人而言,离婚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比较好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般都会考虑到以下几种情况:...


·精神病人起诉离婚可否适用调解
      精神病人起诉离婚可否适用调解?1、精神病人起诉离婚也可以适用调解,对于精神病人的特殊性,起诉到法院离婚,首先会审查患有精神病的配偶在离婚过程状态中是否属于精神病发病期,如果该精神病人能自主表达意思的时候,这和正常人离婚程序一样。若是病发期,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会依法指定其父母...


·索要离婚精神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工伤职工的医疗期的待遇是怎么样的?工伤职工的医疗期的待遇是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不变,还是原来的正常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