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名称变更怎么办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标权名称变更怎么办理?
  
  商标注册人在注册了商标之后,如果注册人的地址、名义等发生了改变,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向商标局提供所需的申请书件、办理一定的手续就可以进行商标权名称的变更。在下文中将对商标权名称变更怎么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这两个问题进行解答,请您阅读了解。
  
  一、商标权名称变更怎么办理?
  
  (一)商标权名称变更
  
  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权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二)办理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变更手续
  
  1、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①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③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④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 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5)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其申请人名义的变更,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6)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
  
  (7)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8)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①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填写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的声明。
  
  ②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所有共有人的名称。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第一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
  
  ③代表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将变更前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中,并应附送相应的变更名义证明。如果代表人的名义、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义,则申请书第一页上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不必填写。
  
  ④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以下简称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并附送相应的变更证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变更的共有人名义分别填写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中。
  
  2、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3、缴纳变更规费
  
  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5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变更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二、商标权名称变更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权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综上所述,在进行商标权名称变更的过程中,提供相应的申请书件、走一定的变更程序即可进行商标权名称变更。同时,一些注意事项也需要进行了解。当需要进行商标权名称变更时,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十分必要,能够帮助我们省去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更快、更顺利地进行变更。以上就是对于商标权名称变更怎么办理,以及有哪些注意事项的解答。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如果您还有关于商标权变更的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寻找帮助。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要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要的材料是什么? ?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要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专利,不需象申请发明或专利那样提交技术交底书,只需提供该外观设计产品的照片或图片及简要说明即可。 1、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 申请人应就每件外观设计提交该外观设计的六面正投影图片或照片。平面产品可只提...


·一般保留著作权什么意思
      一般保留著作权什么意思 一、一般保留著作权什么意思 保留著作权是一种宣示著作权的方式,即声明该作品的著作权归著作权人享有,各种使用都需要授权,否则构成侵权。保留著作权多用于在报刊杂志上投稿,声明的目的在于防止其他人的转载。 二、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哪些,有什么归属原则 (一)...


·商标续展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续展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的版权是由时间限制的,如果与第三方版权公司所授权的时间到了的话,需要继续使用改商标,就必须和版权所属公司进行再次签约,那么合同内容应该怎么写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商标续展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


·著作权保护的实质作品?
      著作权保护的实质作品有哪些 一、著作权保护的实质作品有哪些?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


·软件专利权力要求那些申请流程?
      软件专利权力要求什么申请流程?专利申请的流程:确认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检索同类型专利,可自主检索,也可委托代理机构更全面地检索。专利准备申请文件,提交进入申请步骤。获得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专利申请公布阶段(特指发明专利申请)。申请原因1、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发明创造...


·三个字的商标名反着用会侵权吗
      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商标侵权三个字,首先,如果是刻意进行类似的话,那么就构成侵权。如果是无意中的行为的话,对方可以对其进行诉讼,但是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对方是否属于侵权行为,如果不是刻意的话,那么就不会判决其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


·图书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图书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图书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责令停止侵权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


·用正当方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否侵权?
       一、用正当方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否侵权? 如果他人是用正当的方式抢注商标的行为实际上不属于侵权。因为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


·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
      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 一、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 个人转让著作权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


·商标法实施条例最新做了哪些修改?
      国家对原有的商标法实施条例进行了新的修改,5月份起开始实施商标法那么,商标法实施条例最新做出了哪些修改?对商标的使用是否有了新规定?下面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商标法实施条例最新修改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商标法实施条例最新修改条例: 1、《商标法》规定了“一标多类”申请制度,《商标法实施...


·个人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怎么规定的
      个人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