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开展债权债务清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企业开展债权债务清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总会有债务回收非常困难的情况,很多企业都想尽方法来解决这项难题,然而总是越清理债务回收越混乱,问题越复杂,最后造成损失。为了尽量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仔细了解债权债务清理就非常重要。所以企业开展债权债务清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债权债务问题是复杂的系统问题
  
  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原因何在,关键在于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存在债权难以回收现象的原因,大多存在一下几个方面:
  
  1、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于客户还款能力的估计存在失误;
  
  2、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关键问题,造成事实上的被动;
  
  3、债权疏于管理,长期没有专人负责,催讨不力,让欠债者感觉不到还款的压力和必要;
  
  4、采用的清收债权的方式不科学,没有以最经济的手段获得最大的效果;
  
  5、认为继续合作为重,暂时搁置债权,造成越来越多的债权存在;
  
  6、对于债权存在的风险问题防范不够,多次亡羊补牢。 存在大量债权无法尽快回收的同时,企业也习惯通过拖欠其他供应商款项的方式来保持平衡,但是最终发现,债权总是很难收回,而债务却摆脱不掉,并且往往损失会增加。
  
  二、各种拖欠的模式分析
  
  关于债权债务清理各个企业都曾经做过很多方面的探索,通过分析不良债权的现象,也就了解了其他企业拖欠款项的手段,简单描述可以分为一下几类:
  
  1、采用采购、加工、销售分立经营的模式,各自成立法人单位对外承担责任,让企业债务停留在采购环节,并且设立多个采购法人单位,避免短时间内债主蜂拥而止。目前许多集团化经营的企业多采用这种方式。
  
  2、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迫使供应商压低身价进行合作,对结算以及资金占用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合同约定,从而合法的拖延付款时间。
  
  3、采用意向式大宗交易做诱饵,针对先期交易拖延付款,让供应商心存余悸,不敢贸然催款。
  
  4、交易中采用各种理由推托付款责任,比如提出各种质量问题和借口,拖延给供应商办理结算的手续和时间,让供应商无法尽快获得有效的催款凭据等。
  
  5、采用善意欺骗方式,多次承诺付款均不予兑现,态度诚恳,行为恶劣。以上为普遍存在的拖欠款项的方式和手段,当然还有其他更多的情况,但大多类同。
  
  三、针对拖欠形成的原因采取措施纠正和预防
  
  1、对于比较重要的大客户,不能完全听任对方过多的款项积压,定期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价,预估该客户的风险值,并进行严格监控,必要时让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和保证措施,避免最终债权落空。事实证明,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其风险防范能力都存在诸多问题,他们往往通过设立多个采购中心,恶意拖延应付款项,让债权人维权艰难。对此,债权人应该严密关注该客户的动向,通过提前准备,从法律上获得有力证据,证明其关联交易和资产转移途径,保证能够绕过其设立的采购中心主张债权,如遇紧急情况,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债权。
  
  2、对于处于不利市场地位的情形,更应该关注客户的资金动态和偿还能力,随时评价其风险指数,不能因为期待将来无法预期的结果而忽视被占用的资金的利益,一旦出现不利因素,应当尽快采取诉讼措施。
  
  3、对于一贯采用引诱方式进行先期交易的客户,要辨别其真实目的,一旦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就要据理力争,避免损失扩大。
  
  4、对于故意制造障碍的客户,特别要注意保存各种交易凭据,尽量获取有关交易履行的证明,采取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避免被对方牵着鼻子走。
  
  5、对于那些喜欢用花言巧语骗取信任的客户,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尽快清理。
  
  四、加强自身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1、应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重视对客户的资信评估,强调对于合同的审批,避免履约风险,加强对于交易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注意保存各种交易资料。
  
  2、对于所有客户建立完善的档案,并随时更新,定期评价客户的履约能力和风险系数,并尽量通过各种途径关注其经营变化。
  
  3、成立专门机构管理债权,对于债权进行严格的分类,由专人负责催收,并随时注意收集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和信息。避免到万不得已诉讼时,才发现证据不足。
  
  4、加强企业内部的沟通交流,一旦发现某个环节有问题,及时通报各个部门,避免同样的失误继续存在,杜绝各自为战的状态。
  
  5、预防为主,通过多方面的努力,逐渐让企业走向良性循环的状态,避免债权清理滚雪球式的发展。
  
  五、充分重视律师的作用
  
  律师由于其自身的职业优势,对于企业债权债务管理问题有着独到的看法,注重和专业律师的交流,相互探讨,取得一条适合企业自身的管理模式,并注重长期效果,避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
  
  了解它的许多注意事项可以尽量减少企业的重大损失,让企业更好地发展下去,规模扩大。如果各位网友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到相关的网站查询,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他们会更详细为您解答。
  
  


·欠债不还杀人犯什么罪
      欠债不还杀人犯什么罪 一、欠债不还杀人 按相关法律规定,欠债人赖账不还钱,砍死他的话涉嫌故意杀人刑事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


·民间借贷打官司一定要委托律师吗?
      对于要不要委托律师这话题,其实还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要看涉案金额是不是值得你去委托律师,案件的难易程度,还有案件取证的难易程度,或者是你对法律这块有多少了解,这些都取决于你是否要委托律师。民间借贷案件相对婚姻案件要简单一些,但是证据这块必须要充足,如果有不懂的可以咨询律师。...


·欠钱不还如何打官司,欠钱不还的解决技巧有哪些
      欠钱不还如何打官司,欠钱不还的解决技巧有哪些?借钱容易,还钱难,这是现在社会的一个现状,很多债务人一直欠钱不还,债权人怎么催促都不还钱,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只有向法院起诉,那么欠钱不还如何打官司?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钱不还如何打官司 1、诉前财产保...


·遇到别人欠钱不还怎么起诉才好
      遇到别人欠钱不还怎么起诉才好借钱的人最担心就是对方到了还钱的时候还不还钱,这样很容易导致借出去的钱打水漂,而一般遇到这样的情况,出借人往往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打算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追债。那要是遇到别人欠钱不还怎么起诉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别人欠钱不还怎么起诉如果借款...


·银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两者之间在法律上是否一样?
      银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两者之间在法律上是否一样?民间借贷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行为,通常情况下进行民间借贷都是向当地的银行进行的,这样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非法集资,因此就有人比较困惑非法集资和银行借贷有什么关系,就是说银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两者之间在法律上是否一样?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


·欠钱不还把财产转移怎么办
      欠钱不还把财产转移怎么办?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转移资产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


·如何对待离婚贷款合同改名?
      如何对待离婚贷款合同改名? 不能变更贷款人。所以房产证不可以更名。 1、银行不会同意你们变更贷款人的。 2、因为贷款中的房产无法变更产权,也无法变更贷款人,为了日后能过正常过户,以及防止日后纠纷,现行的做法是:你们夫妻带着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到公证处办理协议书公证(也可...


·2023年少缴税款可以处罚金吗
      少缴税款可以处罚金吗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所得税如何合理避税1、尽...


·婚后借款是共同债务吗?
      婚后借款是共同债务吗依据2018年1月18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


·把借条撕毁了重新粘好可以吗?
      把借条撕毁了重新粘好可以吗?是否有效就要看实际情况,借条在撕掉边角不影响大致内容的情况下,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如果整张借条撕坏存在重大瑕疵,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法律就不会予以保护。对于借条等重要证据,应当保管好,避免丢失损坏。二、借条主要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借条是指借...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一、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