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中有交通肇事逃逸罪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开车的时候,如果不幸撞了人,是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但是撞人之后,车主逃逸了,又该怎么认定了,我国刑法中有没有交通肇事逃逸罪这个罪名?我们将在下文为你详细解答。
  
  一、刑法中有交通肇事逃逸罪吗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可以看出,逃逸只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如果犯了交通肇事,车主逃逸,会加重判处的刑罚,不会单独定罪。因此,我国刑法中没有交通肇事逃逸罪这个罪名。
  
  二、交通肇事逃逸怎样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三、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是怎样的
  
  1、主体
  
  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运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
  
  3、主观方面为过失
  
  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4、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由上可知,我国没有交通肇事逃逸罪这个罪名,车主逃逸后,按照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进行处罚。但是,交通肇事行为人主观必须是过失,如果是故意的,则有可能会构成故意杀人罪等罪名。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怎样要求交通事故赔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多的人加入了有车一族,但随着机动车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变得频繁起来。真的发生了交通事故,受害人应该怎样要求交通事故赔偿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怎样要求交通事故赔偿 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


·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会发生效力吗?
      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会发生效力吗?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会发生效力,占有改定,买受人与出卖人签定合同后视为交付,由出卖人继续占有标的物;简易交付,买受人占有标的物,合同成立生效后视为交付;指示交付,出卖人在合同签定成立生效后,指示占有标的物的第三人直接向买受人交付。二、占有改定需要注意什么...


·车祸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祸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


·一、农村交通事故误工费有什么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交通事故误工费有什么标准是多少?农村户口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行业是职业的类别,农村居民不是个行业,人均纯收入不是职工的平均工资。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的农民与大生产的农...


·公司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公司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工具也在不断的革新换代,如今的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家家户户都可以买的其轿车,带来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交通堵塞,事故频发,因此国家交通部门对违规车辆做出详细的惩罚规定,规范化管理,那公司车辆违章怎么处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毛坯房交付注意事项有什么
      毛坯房交付注意事项有什么1、看看整个房屋是否有大的裂痕,如果在顶楼,看是否屋顶漏过水。注:看窗户是否变型,每个房间是不是方形。2、电闸总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是否齐备;是否正式电及接通与否,有的是零时电;如果局部有的插座,全部试一试是否安装正确、可用(有专用的插座电路检验仪器);带着...


·指示交付适用于范围是什么
      指示交付适用于范围是什么指示交付适用于不动产。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二、指示交付有哪些情形指示交付适用的情形及“第三人”的范围。关于本条所规定的指示交付,其逻辑上的前提是,动产物权的...


·一、交通事故人伤扣车时间?
      一、交通事故人伤扣车时间有哪些规定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如果是收集证据的需要,一般没有明确的限制。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


·没有交强险主次责任怎么赔偿?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购买车辆的公民也是越来越多,按照有关规定,如果车辆在上路前都要购置车辆的交强险,也可以在发生事故后对受伤者进行赔偿,如果双方车主都没有购买交强险,那么事故的主次责任如何划分和赔偿?一般情况下,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赔偿七成金额,事故的次要责任当事人要赔偿三...


·一、醉驾进看守所了一个星期交警的罚单还用交吗?
      一、醉驾进看守所了一个星期交警的罚单还用交吗? 醉驾进看守所了一个星期交警的罚单还用交,《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


·开车外出领导劝酒朋友劝酒醉驾该如何处置,醉驾交警改吗?
      开车外出领导劝酒朋友劝酒醉驾该如何处置,醉驾交警改吗?出门在外难免遇到不可避免的场合需要饮酒,那么喝醉以后又没有代驾想着路程近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回家,被警察叔叔查到会如何处理呢?会不会因为初犯饶你一次呢?下面由我们为您分析一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饮酒驾驶: 饮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