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孩子探视问题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中国的法律程序已经日益完善,在生活中解决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来给,特别是在解决婚姻问题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婚姻法出了相关规定的进行,单亲孩子心理成长期缺乏家庭亲情与教育,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探视就是对孩子的精神进行抚慰。那离婚协议孩子探视问题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婚姻法离婚探视权的规定
  
  1、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婚姻法第38条第2 家庭离异带来的单亲子女教育问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单亲孩子心理成长期缺乏家庭亲情与教育,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探视可以对孩子的精神进行抚慰。那么,婚姻法中离婚孩子探视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网站的我们为您解答。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利。
  
  5、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5条也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二、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
  
  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
  
  2、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
  
  3、离婚后对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来说,只是变更行使探视权的方式。
  
  4、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
  在法治社会生活中的我们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在解决生活中的任何问题,需要依法来解决,享有探望亲生子女慰籍亲情的权利,积极恰当的行使也是保障单亲家庭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条途径,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丈夫变成植物人可以要求离婚吗
      婚后可能一方身体上会出现什么问题影响夫妻的正常生活,甚至还有因为出车祸而变成了植物人的情况。那要是实践中,丈夫变成植物人了,此时妻子是否可以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丈夫变成植物人可以要求离婚吗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高法院《...


·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方法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


·导致婚姻终止的原因都有哪些
      导致婚姻终止的原因都有哪些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


·有检察机关国家赔偿答辩状这个说法吗?
      答辩状是一种法定的诉讼文书,一般主要针对被告一方,可以说是法律对于被告一方权力的维护,被告一方可以通过答辩状对起诉一方的指控作出辩解或回应,当然,答辩状并不是每个案件必须具备的法律文书,被告一方可以选择放弃这个权利,那么有检察机关国家赔偿答辩状这个说法吗,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 ...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是怎么样的?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是怎么样的?涉外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是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


·婚姻行政复议该向哪个部门提出?
      年轻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后,双方彼此有好感,感情比较稳定的话,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员审核好双方材料后,会要求双方签署一个自愿结婚的表格,然后发放结婚证。有时因为办事人员疏忽,婚姻登记存在瑕疵,这样当事人有权发起复议。那么,婚姻行政复议该向哪个部门提出?下面我们一起通...


·在我国民事诉讼赔偿怎么计算 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大家免不了就
      在我国民事诉讼赔偿怎么计算 日常生活当中,可能您免不了就会发生一些纠纷。有时候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民事纠纷,当其中一方把另一方,告上法庭的时候,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可能会提到相关赔偿的事宜。很多人对赔偿的具体规定并不清楚。所以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在我国民事诉讼赔偿怎么计算? 一、...


·怎样法庭起诉离婚呢?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离婚对于一对夫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在无法解除矛盾的时候,离婚往往是最好的选择。但是离婚一般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协议离婚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是会选择诉讼离婚的,那么怎样法庭起诉离婚呢?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呢?我们这就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怎样法庭起诉离婚呢?起诉离...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判?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判? 1、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


·在哪些情况下离婚后更改孩子抚养权?
      更改抚养权其实也就是对抚养权进行变更。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确定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之后,之后也是有机会对抚养权做出变更的,不过是否能变更成功,还需要看有没有符合规定的情形。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离婚后更改孩子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离婚后更改孩子抚养权?...


·返还彩礼答辩状怎么写
      男方去女方家提亲时,往往都会给女方一定的财物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彩礼,但是如果最后女方没有跟男方结婚,一般情况下男方都会起诉要求女方返还之前给付的彩礼的。那你知道男方起诉后,女方作为被告答辩状如何写吗?我们介绍了一篇返还彩礼答辩状范文,供您阅读。 返还彩礼纠纷答辩状 审判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