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哺乳期不能协议离婚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们法律规定,女方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哺乳期间如果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可以吗?下面,我们将为你讲解哺乳期能不能协议离婚,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哺乳期不能协议离婚吗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由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哺乳期只是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夫妻双方是可以协议离婚的。
  
  二、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自愿离婚情况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并就子女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证书。这种方式比较自由,不受时间期限的约束。
  
  2、诉讼离婚情况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三、哺乳期怎么离婚
  
  夫妻在哺乳期的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不同的:
  
  1、协议离婚怎么办理?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2、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办理诉讼离婚提交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经法院审判之后,如果确认夫妻之间感情破裂,那么也会判决夫妻离婚。
  
  因此,哺乳期只是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但是如果女方要求离婚或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是会准许的。但是,感情毕竟来之不易,如果你现在处于相关纠纷中,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会给你更加合理的解决办法。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要怎样付予?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要怎样付予?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


·辽宁离婚协议书律师代写如何收费?
      现如今夫妻离婚案件日益增多,大多是因为性格不合、矛盾频发等问题。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愿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是自愿离婚,那么就需要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双方达成协定去民政局办理手续。许多人选择找律师代写,那么代写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还有辽宁有部分网友关心辽宁离婚协议书律师...


·一、离婚财产分割怎样用保险规避?
      一、离婚财产分割怎样用保险规避?离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就必须要依法分割,不能用买保险规避。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


·现行“婚姻法”相关规定:
      现行“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


·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一般而言
      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婚姻法》:第...


·上海离婚诉讼的流程怎么走?
      社会不断进步,人们思想越来越开放,当家庭不能急需和谐走下去的时候,大多数人选择离婚。在上海,这种情况也不在少数。那么上海离婚诉讼的流程是什么,到哪里诉讼呢,诉讼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将说明诉讼程序和离婚诉讼条件。 离婚诉讼流程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


·离婚如何转移财产不被追回?
      离婚如何转移财产不被追回?离婚只要转移财产都是会被追回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


·国家赔偿天数包括本日是否合理
      国家赔偿天数包括本日是否合理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的起赔时间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


·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无论夫妻最终是以为什么原因导致离婚的,此时办理协议离婚和办理诉讼离婚都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的。而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具体的条件要求不同。那到底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夫妻对离婚问题达成...


·出轨离婚小孩抚养权归谁?
      出轨离婚小孩抚养权归谁? 一、出轨离婚小孩抚养权归谁?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