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拐卖妇女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拐卖妇女罪其实与拐卖儿童罪是连在一起的,属于一个选择性罪名。实践中,不管是拐卖妇女的行为还是拐卖儿童的行为,只要达到了规定的标准构成犯罪的,那么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具体来说拐卖妇女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拐卖妇女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
  
  本罪的对象限于妇女。妇女是指年满14周岁的女性。这里的妇女儿童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既可以是与行为人无任何关系的,也可以是行为人的妻子、子女及其他亲属;既可以是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也可以是没有合法身份证明的。
  
  行为人实施了拐卖妇女的行为是本罪的关键所在。所谓拐卖妇女,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
  
  此处应注意两点:一是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上述几种行为,也只构成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二是拐卖行为不以违背被拐卖者的意志为必要条件,即使妇女愿意被拐卖,也不影响拐卖者构成本罪。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妇女的目的既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又是本罪与相关犯罪区别的关键。为勒索财物绑架妇女的,应定绑架罪;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的,应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另外,买卖婚姻以及行为人确属通过介绍婚姻而索取财物的,均因不具有出卖的目的而不构成本罪。
  
  二、拐卖妇女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该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
  
  (6)造成被拐卖妇女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7)将妇女卖往境外的。
  
  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对拐卖妇女罪的量刑也是区分了不同档次的,实际的犯罪情节不一样,那么量刑就是不一样的。其中最严厉的处罚自然是死刑。而要是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又有其他的犯罪行为,如强奸、伤害等等,那此时将会进行数罪并罚。
  
  


·抚养遗赠协议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抚养遗赠协议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抚养遗赠协议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时间。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如下。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


·一、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是什么?1、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


·夫妻一方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取得的主犯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就夫妻共同财产中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作出了规定。男女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一方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淄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淄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淄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


·石家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每年,石家庄市都有大量的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办理离婚的时候,除了分割财产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争夺子女抚养权。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每月承担一笔抚养费,来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抚养费的标准各地会根据经济情况制定,那么石家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文件和您谈一谈。一、石...


·一、如何让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有效?
      一、如何让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有效?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依据...


·随着国家普法力度的加强
      随着国家普法力度的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双方有约定行为的时候,都会签署合同。对于出租方和租赁方来说,租房一定会签订租赁合同,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是另外一种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行为。那么,如果租赁合同到期不搬该如何解决?有以下处理方法。 租赁合同到期的处理方式: (1)双方...


·一、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以后的财产执行吗?
      一、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以后的财产执行吗? 可以约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离婚判决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离婚案件在哪里申请强...


·一、离婚有没有必要请律师来打?
      一、离婚有没有必要请律师来打? 打离婚官司可以请律师,也可以不请。是否需要请律师,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由自己决定。一般来说,要根据如下情况来决定: (1)自己对法律的熟悉情况,是很清楚还是不太熟悉或根本一点儿都不了解法律? (2)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的应变能力如何? (...


·遭受家暴要保留哪些证据
      遭受家暴要保留哪些证据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


·一、离婚后财产都属女方户主应该是谁?
      一、离婚后财产都属女方户主应该是谁? 离婚后财产都属女方户主应该是女方。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