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外夫妻房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房产分割不仅是国内离婚有,在涉外离婚当中也有可能涉及到夫妻房产的分割。当事人也是要遵循一定的分割原则,那么您知道涉外夫妻房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男女平等原则。
  
  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多。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婚姻法更为注重保护子女的权益,这是由于父母的离婚会给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使下一代健康成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这一原则意味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不得侵害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在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4、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公平原则要求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系,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在公平的前提下进行分割。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婚姻法是私法,该原则即是私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反映。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婚姻法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照顾的程度上,应根据有过错一方程度的大小和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由法官酌定,“照顾”只应向无过错一方作适当的倾斜,不能显失公平,更不能因此而影响有过错一方的基本生活。
  
  其实无论是涉外离婚房产分割还是国内离婚房产分割,当事人所要遵循的原则都是一样的,并且由于房产属于财产的部分,因此一般都是适用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都有什么陷阱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都有什么陷阱1、购买二手房,最重要的是认真审查房屋产权的完整性、可靠性。首先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并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以及拟购房产产权来源和产权记录。如房主、登记日期、成交价格、卖方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被抵押、是否共享等。其次要搞清楚所购房源...


·离婚房产转给未成年儿女可以吗?
      随着离婚率的逐步增高,由离婚而产生的关于房产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如果夫妻双方育有儿女,且子女未成年。那么,离婚房产转给未成年儿女可以吗?将离婚房产转移给子女的办理的流程又是什么呢?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房产转给未成年儿女可以吗? 想将房产过户至子女名下,只需...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什么是房产公证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


·随着商品房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会选择购买二手房,因此,了解
      随着商品房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会选择购买二手房,因此,了解二手房售卖合同违约金规定显得尤为必要,这也会有助于维护购买者的利益。下面,的我们简要介绍一下二手房售卖合同违约金的相关规定,请您仔细往下阅读。 一、二手房售卖合同违约金 1、违约金应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在中...


·买二手房贷款什么时间能批
      买二手房贷款什么时间能批 二手房贷款一般在25到30个工作日可以办完。 二手房贷款办理时间如下: 1.买卖双方贷款合同,一般花费1个工作日; 2.签订合同后,把申请材料提交给银行,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购房者需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一般花费1...


·买房房东拖着不过户怎么办?
      买房房东拖着不过户怎么办? 一、买房房东拖着不过户怎么办? 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协助办理过户,法院判决zhi后可以强制过户。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现如今,很多人买房都是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此时一般都
      现如今,很多人买房都是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此时一般都是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同时以所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但申请贷款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到底通常银行方面规定的买房贷款最长期限是多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贷款最长期限是多久 1、个人贷款购买首套房的,最长可贷...


·离婚诉讼中,主张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揭贷款购房的增值部分是否合理?
      该要求是合理的。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按揭贷款购房并将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上述房屋中有一部分属于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首付部分以及尚未还清贷款部分),也有一部分具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夫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最高人民...


·唯一住房能逃避法院强制执行吗
      唯一住房能逃避法院强制执行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有以下3种情况,即使是唯一住房,同样能执行:1.如果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的,比如被执行人为老人,儿子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


·一、疫情期间公寓房租怎么办?
      一、疫情期间公寓房租怎么办?疫情期间公寓房租建议和房东进行合理的协商,可以沟通减免的事项,因为此类案件标的较小,建议先进行协商,沟通减免事宜。受本次疫情影响,部分省市的政府采取措施限制外来人员的流动,有些住宅小区也自行采取封锁措施禁止租户进入,使得租赁合同无法履行,若承租人继续支...


·婚后买房男方还贷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离婚后双方财产的分割却是当前人们比较关心的话题。双方在结婚后买房,然后由一方还贷,如今离婚了,那么财产应该怎样分割呢?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婚后买房男方还贷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一、财产认定 1、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