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商助企业融资的优势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商助企业融资的优势有哪些?现在不少的企业为了能够加快发展步伐所以不断的进行扩张,但是盲目的扩张也同样是会导致一些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的,这个时候企业最常用的解决方式便是融资,一般来说是企业自己进行融资,但是现在还可以通过工商的帮助来进行融资,那么工商助企业融资的优势有哪些?
  1、让法律法规活“用”起来
  当好“宣传员”,工商局工作人员主动深入到个私经济中,开展“走千访百”和“联十帮百扶千”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坚持“宣法律、体企情、察企意、分企忧、解企困”工作原则,重点宣传《担保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等融资方面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解答融资咨询服务3000多人(次),为企业指明融资方向。
  2、让企业资产活“动”起来
  当好“服务员”,围绕企业“融资”难题,开展融资行政指导工作。在窗口服务中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零收费”。一是发挥注册登记职能,开展股权出质登记,指导企业通过股权出质质押开展融资活动,将企业“死股权”变“活资金”。如:某公司在工商部门企业联络员的倾情帮助下,利用股权出质,融资2000万元,解决企业燃眉之急,该公司负责人说,多得工商干部指导,才懂得用股权进行融资,工商部门的“金点子”就是好。二是发挥合同监管职能,开展动产抵押登记,指导企业利用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进行融资,将企业“死钱”变“活钱”。如象州县工商局发现某企业在经营中资金出现“短路”,指导企业利用自有生产设备、原材料等进行融资200万元,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三是发挥注册商标的无形资产作用,指导企业利用商标权进行融资,让注册商标成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将商标知识产权由“无形资产”转为“有形资产”,成为企业发展的“加油站”。
  3、让企业经营中“笑”起来
  当好“协调员”,搭建“银企”桥梁。一是发挥桥梁作用,主动召开“政银企”恳谈会,为企业和银行之间搭建合作平台,也为担保公司、小额信贷公司与企业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一年来,共召开8次银企对接座谈会,为企业搭建多个融资平台,减少企业运营成本,促企业快速发展;二是根据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常监管等信息,将诚信守法企业推荐给银行、担保公司及小额信贷公司,使这些单位可根据工商部门所提供的信用信息,优先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减少企业融资环节;三是发展担保公司。坚持“非禁即可”原则,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大力发展担保公司和小额信贷公司,多渠道帮助解决企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目前全市共注册登记422家投资公司、6家信用担保公司、7家小额信贷公司,这些公司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全市中(小)企业资金后劲不足的问题,也为民间资本进入市场经济提供一个合作平台。其实是有很多的,比如说由于工商部门对于国家的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是非常的熟悉的,所以如果有工商部门的参与融资,可以有效的减少违法行为的产生,而且由于工商部门的参与还能让投资者更加的相信企业的实力,提高融资的效率。
  
  
  


·工伤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伤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


·没有工伤认定可以工伤鉴定吗
      没有工伤认定可以工伤鉴定吗1.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伤认定的,劳...


·上班时不小心受伤 而头部缝合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不小心受伤 而头部缝合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时不小心受伤,而头部缝合算不算工伤? 需根据受伤的具体原因确定。若是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则属于工伤。 是否属于工伤,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否属于工伤的决定。需提供材料:...


·重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如何办理?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受伤职工经过住院治疗,身体得到康复或伤情稳定后,如果因工伤造成职工身体残疾,对工作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造成影响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次申请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其中工伤认定是前提、工伤鉴定是关键、工伤赔偿是结果,那么,重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怎么办理呢? ...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工资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新《民法典》如何规定工资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


·女职工在经期能够享受到哪些劳动保护
      女职工在经期能够享受到哪些劳动保护女职工的生理结构与男职工是有很大差异的,因而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中才会加强对女职工的保护,尤其是在女职工三期内,对其的保护是更全面的。那具体来说,女职工在经期能够享受到哪些劳动保护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做详细解答。 一、女职工在经期...


·一、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
      一、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入职一天也是这家单位或企业的一名员工,所以也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的。一般的单位或企业都有试用期。而且在试用期间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每一家单位或企业的规章制度都不一样,所以根据单位的规定进行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入职即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享受劳动法规定的...


·劳动关系的存续时间是如何认定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
      劳动关系的存续时间是如何认定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期限。双方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存续期就是合同期限,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但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按原规则在履行的,表示劳动关系继续。即有劳动合同书的就是合同约...


·工商免于行政处罚申请书怎么写?
      我们在一个用法律维持秩序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不管是谁犯了法律的底线,都是要接受法律的处罚,那么我们犯了法,但是我们知道错了的话,免于行政处罚申请书怎么写那,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工商免于行政处罚申请书怎么写?工商免于行政处罚申请书怎么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我门诊接到贵局《行政...


·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合理
      劳动者在要求解除合同之前都会想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了,我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吗?那么,这种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合理呢?下面我们为你进行解答。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标准是什么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