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才是无抚养能力呢?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怎样才是无抚养能力呢?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孩子的,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双方都对孩子具有抚养义务,但也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是没有抚养权的。如果父母双方中有一方没有抚养能力的话,那就自动丧失抚养权。那么,怎样才是无抚养能力?
  一、什么情况叫无抚养能力?
  无抚养能力就是养不起孩子,大多数情况下是指身体缺陷不能工作或者精神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对于孩子的抚养无能为力,即无抚养能力。
  二、父母无抚养能力,孩子该由谁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因此,外公、外婆具有抚养义务。
  三、离婚后抚养权归谁?
  (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三)十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就是对当事人对所要抚养的对象没有相应的负担能力,比如当事人的身体有什么缺陷或者当事人的精神状况被鉴定了确定不太好之类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是不具备抚养能力的人。竭诚为您服务。
  
  
  


·婚内老公不付抚养费吗?
      婚内老公不付抚养费吗? 婚内请求给付生活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在法院判决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后才能请求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给付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


·结婚证没了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可以。结婚证是离婚案件立案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结婚证,法院就无法确定婚姻关系的成立,司法实践中,结婚证丢失的情况比较普遍,对其的处理主要有以下做法:1、补办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


·女方因家暴离婚想要孩子该怎么做?
      女方因家暴离婚想要孩子该怎么做?因家暴离婚的夫妻是越来越多,在离婚案件中占有重大的比例。离婚就涉及孩子的抚养权,很多受到家暴的女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女方因家暴离婚想要孩子该怎么做?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方因家暴离婚想要孩子该怎么做? 1、协商解决...


·离过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去登记吗
      离过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去登记吗?离过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去登记,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离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再婚是已婚方与原配偶离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与他人通过国家正规的法律途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组成新家庭的行为。跟结婚程序一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


·起诉离婚意味着什么意思
      在我国,有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这个速度快且基本无后顾之忧,在没有任何纠葛的情况下,夫妻双方一般会选择协议离婚,相反,另外一种诉讼离婚便是会有理不清的矛盾牵扯,那么起诉离婚意味着什么意思呢?起诉离婚既然如此麻烦,那么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又是什么呢? 单方起诉离婚需要什...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认定有哪些内容?
      离婚财产划分方面的规定在《婚姻法》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当中的条款明确指明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并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在出现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时候可以以此为依据判断财产的所属权,依法分割,公平公正。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认定有哪些内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自2021年1月...


·结婚时写了婚姻保证书有效吗
      如今出轨、找小三可以说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对于一些将要结婚的未婚男女而言,为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可能就会在结婚时写了婚姻保证书,承诺婚后彼此忠贞,不做影响夫妻感情的事情。那这样的行为是否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婚姻保证书中约定有财产权归属及子...


·“假离婚”背后的法律风险
      一、离婚行为是否有效,婚姻关系能否自动恢复? 很多当事人存在错误认识,认为既然是假离婚,且离婚后夫妻双方继续保持同居状态,应视为婚姻关系自始未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实际上,自夫妻双...


·婚外有子女算不算重婚?
      婚外有子女算不算重婚?婚外有子女不算重婚,我国关于重婚罪的构成是明确和另外的一个人选再次登记结婚或者是通过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来进行。一般来说,法律上的重婚,指的是一个人通过婚姻登记的方式,同两个人或者两个以上的都缔结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获得了法律上的认可。而另外一种是事实上...


·离婚案件能公开审理吗
      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案件,法律中规定在进行审理的时候,原则上是不公开审理,就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案件。对于离婚案件来讲,可能会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那么离婚案件能公开审理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能公开审理吗 这个不确定。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


·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判断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主要以双方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继父母子女关系虽然以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为前提,但抚养关系产生于继父母子女的共同生活时间、继父母实际承担的抚养义务和教育责任等,并不当然依附于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