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件事情。但是,如果房屋租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屋租赁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件事情。但是,如果房屋租赁的合同处理不好的话,对双方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在房屋租赁的问题上,其中有一个问题比较值得您关注的就是,房屋租赁的有效时间,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为多久的问题。
  
  一、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为多久?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二、房屋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房屋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
  
  (6)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转租的约定;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11)违约责任;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13)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其实,房屋租赁合同的时间不能说双想多久就多久,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0年。如果超出20年的话,对于超出的部分,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对于这一点,您还是有必要了解的。同时,房屋租赁的其他事项您也一定要注意。
  
  


·离婚房产分割孩子有份吗?
      离婚逐渐成为了我国社会面临的一个难题,而且这个问题还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例如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双方有了孩子,首先是孩子的抚养权,其次是单亲家庭的孩子成长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关于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孩子有份吗?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


·一、婚前首付买房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首付买房离婚怎么分?婚前首付买房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当离婚时发生房产纠纷,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了的,可以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如一方婚前父母出钱购房还是双方婚前父母出钱购房的实际,以及产权人登记在一方还是另一方还是双方名下进行审理。如果是未取得房产证的,法...


·新买的房子多久才能出售
      新买的房子多久才能出售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买了房子,无论何时都可转售,由于受手续、税费等影响,其中的代价和难易程度差距甚远。1、房产局备案之后,房产局备案后转手,手续麻烦,这时交易,不光需交税才能过户,如不满5年过户,会增加惩罚性税收,使税费翻一倍,如房贷已批,还得将贷款还清才可...


·可以因为房屋质量的问题退房吗
      房,那么此时可以因为房屋质量的问题而要求开发商退房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解答。 一、能否因房屋质量问题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业主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城市...


·一、未公证的安置房自书遗嘱有效吗?
      一、未公证的安置房自书遗嘱有效吗?遗嘱,如果是自书遗嘱,只要立遗嘱人签字就行,并且真实意思表示清楚,无需公证。房产遗嘱不公证有效。但是公证遗嘱法律效力最高。准备好权利证明、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的购房协议和发票到公证处咨询,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70岁以上的老人需...


·公租房动拆迁安置补偿中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公租房动拆迁安置补偿中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一、公租房动拆迁安置补偿中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1、公租房拆迁安置利益如何获得   2、公租房拆迁安置利益如何分配   3、公租房补偿安置协议由谁来签   4、特殊情况下公租房的承租人如何变更   二、公租房的拆迁补...


·相比之下,其实二手房的价格都还要比新商品房的价格要低一些,因
      相比之下,其实二手房的价格都还要比新商品房的价格要低一些,因此现在也有部分人选择购买二手房,这样自己也是能够负担的起的。而不管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其实都是有一定的风险。那到底二手房买卖法律风险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法律风险有哪些 由于在二手房屋...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执行房产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执行房产吗? 买卖不破租赁不适用于执行房产,从我国法院将采用封条查封等方式转为只是到房产登记机关冻结房屋转让过户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是倾向于对承租人的利益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


·我国公民在购房以后,如果真的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话,肯定是
      我国公民在购房以后,如果真的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话,肯定是需要和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协商的。最后如果双方针对房屋质量问题,得出一个具体的协商方案的话,应该签订房屋质量协议书才比较保险。所以说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协议书的格式是什么,这是需要在签订协议的时候首先了解了一个问题。 ...


·最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婚姻法》关于房产的分割是怎样规定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 《民法典》关于房产如何分割 1、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