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现行法律拘役算不算实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拘役也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都是对犯罪人的一定处罚方式。拘役的执行地是在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地方,就近实行劳动刑罚。只要受到刑罚处罚,都会留有案底,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刑事处罚都属于实刑处罚。我国现行法律拘役算不算实刑?跟随我们来学习下吧。
  
  一、我国现行法律拘役算不算实刑?
  不是实刑,实刑指在监狱服刑的期间,缓刑不需要在监狱服刑。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如果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则会被法院判处拘役刑罚,旨在短期内强制犯人进行劳动改造并剥夺犯人短期内的人身自由。
  二、什么是拘留、管制?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三、拘役与管制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是:
  1、拘役与行政拘留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法院适用,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4)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拘役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仍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管制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您可以知道拘役不属于实刑,拘役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同时我们还为您整理了有关拘役、管制以及行政拘留的区别,帮助您掌握其特点,更好的进行分辨不同处罚的特性。如果您还有其他有关刑罚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
  
  
  


·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不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是同其他侵犯财产罪的本质区别。(一)我《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


·挪用资金罪报案人是谁2023
      挪用资金罪报案人是谁挪用资金罪属于非自诉案件,一般情况下是由企业或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去报案或起诉。但如果企业或者法定代表人不报案或起诉的话,那么作为公诉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也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挪用资金的具体表现行为:(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


·刑事诉讼法抗诉条文中对抗诉的分类怎样的,区别怎样的
      对于法院审判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异议的话,是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的,当然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是一审终审,但是如果人民检察院对于法院审判的案件有什么疑问的话,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抗诉的,那么刑事诉讼法抗诉条文中对抗诉的分类怎样的,区别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抗诉的分类 1、二...


·关于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关于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1)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2)中止行为既可以作...


·2023嫖娼派出所拘留多久
      嫖娼派出所拘留多久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


·关于开庭前认罪有哪些规定?
      许多人在犯罪之后,会选择在开庭前认罪。法院面对这种开庭前认罪的,或许会依照认罪认罚从宽的条例来处理。那么,是不是每个人人在开庭前认罪,都会按照认罪认罚从宽来处理呢?本站我们整理了一下内容,来看看这方面的相关规定。 从保障人权和确保司法公正角度,对以下几类案件是不适用的: 一...


·传播淫秽物品罪需要坐牢吗
      会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


·死刑辩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为数不多还保留死刑的国家,但一般也是对那种罪大恶极的罪犯,才会判处死刑。并且我国一向是采取慎杀少杀,对死刑的程序是严格管控的。而在诉讼中,刑事律师一般也是会提供死刑辩护,那此时进行死刑辩护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死刑辩护有哪些注意...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成立条件是,是根据《刑法》第294条第4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纵容黑社...


·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1、一般侦查措施 调查访问。也称调查询问,是基本的侦查措施,指运用公开或秘密的方法手段,就案件有关的人、事、物,向有关人员或知情人进行的调查工作,是案件侦查过程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 (二)审讯。也称为讯问,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是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


·暴力罪犯不得假释的依据是什么
      暴力犯罪是所有的犯罪行为当中杀伤性最强的一种,这些暴力犯罪可能最终都会直接导致受害者的生命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的,而且暴力犯罪所采用的犯罪的手段也特别的直接,基本上就是打砸烧抢等。因此,结合暴力犯罪的犯罪手段和社会危害程度国家是规定了不得假释的,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暴力罪犯不得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