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要工资证明原件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资证明在很多的时候都是很有用的无论是买房还是贷款以及升学,而其中像是工伤认定有些时候也会需要递交工资证明,但是对于很多的员工来说,如果在工伤认定要工资证明原件怎么办呢?对于这个问题,您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要工资证明原件怎么办?
  (一)下面为您解答工伤认定要工资证明原件怎么办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如果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你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为一年。
  二、工资证明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为了满足员工购买房屋、汽车,或申请信用卡时获得高额的贷款或信用额度,而应员工的要求为其出具虚假的收人证明,似乎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但是,企业在为员工提供这项便利的同时,却为自己埋下了问题的伏笔。乍一看来,公司确实很冤枉,但仔细分析,公司其实并不委屈。因为,为员工出具虚假收入证明本身就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虽然出于好意,但使用的是一种非法的方法和手段,为投机员工实现非法目提供便利和帮助,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将会是必然的结果。1、虚开收人证明,将侵害用人单位的自身权益。顾名思义,收人证明就是对劳动者就职期间收入的确认,用人单位在收入证明上加盖公章,证明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对证明记载内容的认可不仅对第三人具有法律效力,对用人单位自身也产生法律效力。虽然在出具虚假收入证明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你知我知,但证明本身并不能反映这是虚假的事实。因此,劳动位一旦产生争议,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相反并有效的证据证明收入证明误解或受胁迫所出具的虚假证明,收人证明就会成为认定劳动者工资证据,对用人单位的权益产生侵害。2、虚开收入证明,可能会侵害第三方的合法利益。虚开收人证明的行为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银行作出错误的贷款决定,增大了银行收回贷款的风险。如果银行根据公司盖有公章的收人证明为申请人批准和发放了超过正常标准的按揭贷款而遭受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将有可能因提供证明文件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贷款合同是员工与银行之间签订的,按照合同的相对性,银行只能追究债务人(员工)的违约责任,但用人单位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却侵害了银行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作出虚假收入证明时,具有主观故意,与员工共同构成了“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的侵权行为。目前,我国法律虽然未明确规定第三入侵害债权的相关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类似的判例。司法机关完全可能通过个案的自由裁量权处理银行的侵权之诉,判定用人单位为出具虚假收入证明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为员工出具虚假收入证明的行为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但这种做法对用人单位存在的潜在风险却是显而易见的。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必将是社会推崇的行为准则。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权衡利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守法经营,避免陷入类似本案这样的纠纷,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也是很重要的一步。受伤的员工要先准备好工伤认定的申请表,之后到原单位开具能够证明与其存在劳动关系的的证明材料以及原件,之后就是医院的诊断证明,这也很重要的,但是如果公司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受伤的员工可以自己去进行申报和认定,必须在一年的时间之内。
  
  
  


·没有工伤鉴定书能否去做劳动能力鉴定?
      您对于工伤鉴定之后肯定是会出去一个工伤鉴定书都比较了解的,但是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并没有工伤鉴定书,那么这个时候就有人想要知道没有工伤鉴定书能否去做劳动能力鉴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没有工伤认定书,能作劳动能力鉴定吗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


·北京劳动争议仲裁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北京劳动争议仲裁证据的种类有哪些?一、证据分类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能够依法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下列几种: 1、书证 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劳动合同文本、培...


·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人身安全在任何时候需要去保护,在工作中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意外,出现严重的事故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的身体健康损失,工作中受到伤害是属于工伤,相关部门的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工伤认定要在一定期限内申请,那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 工伤向...


·工伤鉴定10级伤残能拿多少钱?
      员工工伤之后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的问题了,工伤后首先是需要在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劳动力鉴定。拿到鉴定结果之后我们的员工才能到单位进行工伤索赔,那么工伤鉴定10级伤残能拿多少钱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工伤鉴定10级伤残能拿多少钱 一、医疗费: 1、...


·工期索赔比例计算法是怎样的
      工期索赔比例计算法是怎样的 一、工期索赔比例计算法是怎样的 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索赔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限制而成为关键时,可以索赔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


·弱电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一、弱电工程承包合同 1、施工责任 1)工程队独立自主,完成分包下去的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指派一名熟练固定的施工负责班长,工程过程中我公司专指派现场负责人指导、监督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 2)施工任务承包后,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监理方、现场负责人和国家标...


·一、老师与学校劳动合同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一、老师与学校劳动合同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老师与学校劳动合同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双方协商);其他事项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


·不胜任调岗不去被辞退有赔偿金吗
      不胜任调岗不去被辞退有赔偿金吗有经济赔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保险赔偿多少?
      女性在职场上总是处于弱势,因为女性除了工作还要承担着家庭生育的责任。所以我国法律对女性有特殊的保护,尤其是作为孕妇的劳动者更是受到了法律的特殊关注。当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仍生效的情况下,孕妇解除劳动合同保险赔偿多少呢? 一、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


·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
      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社保暂停能证明劳动关系解除么?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因自身经营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后,就应该停止缴纳社保,并且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劳动者可以提出仲裁申请。这时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各种证据资料,包括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那么社保暂停能证明劳动关系解除么?下面请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社保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