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法律中要求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才能以此罪定罪处罚。那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罪立案标准的第1项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社会上以存款的形式公开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这里的“公众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群体,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数人或者是特定人,如仅限于单位内部人等,不能认为是公众存款。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擅自吸收公众资金或变相吸收公众资金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不仅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还给国家和公众带来了极大的金融风险。为了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应该严厉打击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具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标准内容,从《刑法》中的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是对犯罪分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夫妻离婚后一方债务怎么还
      夫妻离婚后一方债务怎么还夫妻共同债务主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了给家庭成员治病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种债务,即使另一方始终不知,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得以始终不知为由而拒绝赔偿。如果这种债务属于一方未经过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为...


·公司债务应该怎么清偿
      公司债务应该怎么清偿 一、公司债务应该怎么清偿 (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二)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


·在我国贷款支付方式主要?
      在我国贷款支付方式主要有哪些 其实贷款不是属于普通的债务债权关系的,这是我们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一种有偿利息的借款方式。整体程度上,贷款对于满足社会的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求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过在贷款的支付方式上也不像您想的那么单一化。我们下面要给您介绍的内容就是在我国贷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区别是什么?
      在投资理财的时代,因为投资理财发生的诈骗也越来越多,最常见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非法集资诈骗等等,这两种方式损害了资金拥有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都属于违法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还是要知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区别,这样更加有利于我们自身遇到任意一种情况时的维权。 ...


·营业执照怎么办理贷款?
      目前,很多公司在经营需要的情况下,都会一笔资金来进行周转,若此刻刚好资金周转不过来,这个时候就需要去办理贷款,现在有很多人都在提及用营业执照来进行贷款,但很多人都不清楚整个贷款的流程或者是提供哪些资料,这里我们就来说一下营业执照怎么办理贷款。 一、营业执照办理贷款所需资料 ?...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举证?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自我维权意识变的越来越高。所以在发生法律纠纷,如:民间借贷纠纷时,大多数人都愿意通过打官司的途径去解决,但走这种途径必须要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则。那么,民间借贷纠纷怎么举证呢?此外,民间借贷诉讼时效又是多久呢?下面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民间借贷纠纷怎么举证 1、...


·借钱已还但借条丢了怎么写字据?
      借钱已还但借条丢了怎么写字据?如果借条丢失的话,债务人在还款时,债权人应该据实写清收到还款的实际金额、并注明《借条》确实已经遗失等事项。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借条上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已经全部还清了,债权人可以把借条归还给债务人。也可以在借条下方写明借款和利息已经全部还清的字样就可以了。...


·哪些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哪些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借贷行为不具备借贷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受法律保护。主要包括: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


·定金条款属于合同主要条款吗
      定金条款属于合同主要条款吗? 一、定金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 (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


·债务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债务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在欠债人欠钱不还的时候,如果债权人无法通过和平的方式来追讨回欠款,债权人可以提起债务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依法追回欠款。具体来说,债务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的介绍了解吧。 一、债务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如果是欠银行贷款不还,仅是民事纠纷,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如果银行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当事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