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承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承担生活中,夫妻的债务分为夫妻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两种,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离婚也不能免除自己的责任。那离婚夫妻个人债务由谁承担?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所谓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单独一方所负的债务。这种夫妻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既可以发生在夫妻登记结婚之前,也可以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不予允许。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的债务。5、一方为满足私欲而挥霍所负的债务。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的债务,其收入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也属个人债务。
  二、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那么如何掌握债务人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明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有多种类型,例如: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总之,判断一方婚前债务与婚后共同生活的因果联系,应当结合债务人举债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诸多因素综合判断。在法律上夫妻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非常好界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很多。当夫妻离婚,就会对这些债务的承担发生纠纷。如果您也属于这样的情况,不妨咨询一下网站的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拖欠材料款怎么起诉 拖欠材料款怎么起诉
      拖欠材料款怎么起诉 拖欠材料款怎么起诉 一、起诉状 当事人在写起诉状要清晰明了,要注意书写规范,写清楚自己想要表达的情况和内容,以及诉讼的请求; 1. 当事人要在写起诉状的时候要写清楚事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电话,住址等信息。当事人必须要有明确的起诉对象; 2...


·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偿还
      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


·一、老人去世存款收遗产税吗?
      一、老人去世存款收遗产税吗? 老人去世存款不收遗产税,继承个人银行存款需要缴纳公证费用,一般按照所继承财产价值的2%收取。若继承人之间有争议,不能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只能通过继承诉讼解决。 按照1980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下发的《关于查询、停止支...


·债权债务抵销包括什么条件?
       如果债权债务到期时,可以相互抵销。债权和债务人互相具有这两种关系是抵消的基础。其中有一个不合法,就不能抵消。债权债务抵销包括的条件是抵消的债务是同种类的标的物。可以是货币、实物等。如果是特定物,不允许抵消。下面来具体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


·集资诈骗追回赃款可退回吗?
      在现在的社会中,经常会出现团伙聚集集资诈骗的情况,集资诈骗不仅会牵连到受害人的家庭生活,而且很有可能会危害社会治安,所以法律对集资诈骗罪的处罚也比较严重。一旦触犯了集资诈骗罪,法律都是会严惩不贷的,那么集资诈骗追回赃款可以退回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资料来了解一下。 一、集资诈...


·有合法的讨债公司吗?
      讨债公司,是指个人和公司向欠债人进行讨债活动。市场上大多数的讨债公司都是不合法的,但是也有例外比如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和征信社也有讨债公司的作用。通过合法的手段讨债。1、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讨债公司的合法性,讨债公司的存在是否合法,还要具体看讨债公司的讨债手法是否合法,讨债公司帮助委托...


·中国对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最重的判刑标准是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一、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1、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


·民间借贷发票怎么处理
      一般不需要发票的。现实的民间借贷一般都是没有合法的利息单据,所以不能入账,因为税务部门不允许哦,要入账得到地税缴纳20%的利息税后可以开具发票。根据现行的所得税法规定,企业适当融资只要没有超出同期银行借款利率的,可以允许税前列支的,现行的税务管理体制又有国税、地税之分,在执行过程...


·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
      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 债权是指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企业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现实义务,一般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以及应交款项。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 (一)主要账户设置 1、“应收账款”账...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跟民间借贷的区别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跟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民间借贷行为在我国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行为。因为有时候会因为一些原因的出现导致资金周转不开,需要进行明星间借贷。因此很多人都比较疑惑,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区别。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跟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