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一、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61条)。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公司法人代表的任职资格(一)法人代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的人员,可以不是股东;?????? 2、内地公民有中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3、港澳台及外国人员需要提供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繁体中文需翻译成简体中文;4、18岁至今的简历(不能间断);5、一寸证件免冠照;6、同意在工商设立登记申请书上亲笔署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人代表:  1.通缉犯、服刑犯。  2.担任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未满三年的。  3.未满18周岁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6.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在公司当中的关系也是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只不过,公司法人和公司的其他员工的职责和义务都是不一样的。公司的法人代表一般都是一个人。但是,并不是说该人只能代表一个企业的法人。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担任其他的公司的法人。
  
  
  


·无锡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有哪些政策
      无锡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有哪些政策企业的发展是市场经济的需求,企业为了健康成长,在很多情况下需要进行企业的融资。众所周知,一个企业的融资,对于企业的发展也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企业融资是复杂的和困难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无锡中小外贸企业融资,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修改股东出资期限一般须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公司以多数决方式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确定的股东出资期限,受损股东可以诉请确认决议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或股东出资协议确定的股东出资期限系股东之间达成的合意。除法律规定或存在其他合理性、紧迫性事由需要修改出资期限的情形外,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出资期限的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公司股东滥用控股地位,以多数决方式通过修改出资期限决议,损害其他股东期限权益,其他股东请求确...


·公司法董事会股东会的关系是什么?
      公司法董事会股东会的关系是什么 相信我国普通公民对于公司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的之类事项,在日常的影视剧当中都有见到过。其实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不像影视剧上面演的那么简单,因为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开,都必须参照公司法当中的相关章程来进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


·股东撤资产生的纠纷如果处理?
       一、股东撤资产生的纠纷如果处理?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是不能抽逃出资的,如果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债权人除了可以向公司要债,还可以向股东要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


·公司法人失信是否可以变更
      公司法人可以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提供新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是可以办理变更的。带好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新旧法人及股东的U盾,新法人身份证信息,电话号码,邮箱,公司公章,法人签署...


·一、夫妻公司离异财产分割是怎么的?
      一、夫妻公司离异财产分割是怎么的?夫妻持有的公司股份广义上可理解为夫妻共有财产,但从公司法角度来看公司股份属于公司财产,夫妻双方离婚时可通过协商由一方接受夫妻共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另一方分得其它夫妻共有财产。夫妻离婚时如改变夫妻在公司中的原持有股份比例有二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


·个人是否可以收购上市公司
      个人是否可以收购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收购作为重大的证券交易活动,涉及到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目标公司董事会的重组、股票市场的波动等异常复杂的问题,如果稍有处理不慎之处,则会影响到上市公司股东和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所以我国法律对上市公司的收购对象有一定的严格要求,有时候是禁止其收购的...


·南京做企业融资的公司有哪些
      南京做企业融资的公司有哪些风险?企业在设立之初由于资源有限,故而设立资本是不能满足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需要的,此时,企业管理人一般会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解决资金周转的问题,在南京的有些商人看到此契机,创办了企业融资公司,就实际情况来说,南京做企业融资的公司有哪些风险? 一、南京做企...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如何规定的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如何规定的一、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 我国《劳动法》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对劳动者的赔偿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后什么时候验资,如何验资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后什么时候验资,如何验资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由于公司的经营是随着趋势不断的前进的,因此会出现公司的增资减资情况。当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的时候,公司原本的注册资本就发生变化,需要进行注册资本的变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