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行医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非法行医民事责任是怎样的进行医疗诊断活动是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也就是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否则的话就容易构成非法行医。非法行医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那到底非法行医民事责任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上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非法行医民事责任是怎样的非法行医造成损害的。由于非法行医的主体一方,不附合医疗纠纷的特征要求,由此造成的病人人身损害事件,不属于医疗纠纷,更不构成医疗事故。就民事责任而言,不能依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承担补偿责任,而应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理论上,人身损害赔偿原则历来是对人身伤害赔偿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即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赔偿数额,以人身伤害而引起的财产损失为标准,实际损失多少财产就赔偿多少。赔偿范围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119条。主要项目有:医疗费、交通和住宿费、死者的丧葬费、残疾者的生活补助受害人的误工工资、护理人员误工补助费、死者生前或残疾者致残前扶养人的生活费和其他必要的支出。此外,有学者认为,非法行医损害赔偿案件,除必须承担财产赔偿责任外,还应给予必要的民事制裁措施。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134条的元宝,即:“……,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其理论根据是,医疗活动就医患双方提供和接受医疗服务的角度而言,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活动。诚实信用和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为牟取财物而无照行医,非法刊登、药品广告,销售使用假药,聘用不合格的医务人员等,最终导致病员健康严重受损。这类行为,违背了民事活动的诚信原则和合法原则,是民事违法活动的典型表现,所以对非法行医理应采取相应的民事制裁措施。二、非法行医犯罪的刑事责任。非法行医者不仅无视国家法律,不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而且病房表现为医疗技术水平低下,甚至根本不懂得医学,往往给病人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害,考虑到危及生命。由于非法行医与医疗纠纷的性质不同,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和条件也有很大差别。从本质上讲,非法行医与其他普通伤害是相同的,但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分析,非法行医无论手段如何恶劣,仍然属于过失犯罪。即非法行医者对发生的伤害结果应该预见,因累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非法行医者对伤结果的发生不是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而是持不定的态度。值得注意的是,有的非法行医者,还是靠诊疗营利,而是打着诊疗的旗号,或直接骗取钱财,或兜售伪劣“药品”,或在病人身上实施明知有毒或有害的措施,此时已不属于单纯的非法行医,应按故意犯罪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非法行医给病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行为人应分别承担过失重伤罪和过失杀人罪的刑事责任。过失重伤罪,要求致人伤害的程度必须达到重伤。过失致人轻伤的,因对社会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上文中为您介绍了非法行医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但是您不要忽略了非法行医也是会承担行政责任,具体关于非法行医行政责任的内容,你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详细了解。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一、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以下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


·医疗事故赔偿最高不超过几年?
      医疗事故赔偿最长年限的规定,应是具体赔偿情况而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1、治(医)疗费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来支付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来支付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3)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


·医疗损害责任的定义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的定义是什么? 一、什么是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 二、医疗损害责任的主要内容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医疗技术损...


·医疗事故赔偿金如何领取?
      医疗事故赔偿金如何领取? 医疗事故赔偿处理完善后,医院也肯定愿意承担医疗事故赔偿金,双方也计算好了赔偿金,那么患者就需要去领取赔偿金,那么医疗事故赔偿金如何领取?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赔偿金如何领取? 1、委托领取赔偿金的,应提供委托...


·医疗期间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一、职工医疗期怎么计算?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4条规定,职工医疗期的计算如下:1、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3、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4、十二个月的,按...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医院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医院免责的情形有哪些?根据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有下列情况的实行过错推定 即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就认定其有过错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


·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医闹的情况,发生医闹的主要原因是发生了医疗事故,导致患者家属情绪失控或者在解决医疗就分的时候没有很好的妥善处理,对于解决医疗纠纷的案件需要请律师来专业解决,那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


·怎么进行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计算
      怎么进行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


·一、医生辞职后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一、医生辞职后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分情况而定。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