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异地怎样起诉离婚手续怎样进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是一个人口流动性非常大的国家,生活中,很多的夫妻其实也是出于异地分居的状态。其实,正是因为如此,这也是导致夫妻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如果夫妻双方要想起诉离婚,并且不在本地的话,处理起来还是比较麻烦的。那么,异地怎样起诉离婚手续怎样进行呢?
  一、夫妻异地离婚在哪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异地怎样起诉离婚手续怎样进行?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异地离婚的情况也是不一样的。不同的情况需要遵循不同的起诉程序。一般来说,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具体要看当事人的情况了。但是,离婚证还是需要到本地的民政局办理的。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土地有二类、三类、四类土地三种: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梅华街道、拱北街道、吉大街道、翠香街道、狮山街道、香湾街道、前山街道、湾仔街道、南屏镇、横琴镇。 补偿标准:耕地:85433/亩;园地;65733元/亩;林地:30867元/亩;养...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时间是多久,可以延长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时间是多久,可以延长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时间是多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时间...


·夫妻双方在外地办离婚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外地办离婚怎么办? 一、夫妻双方在外地办离婚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外地办离婚需要回到办理结婚登记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可以协商离婚。就离婚的具体事宜,如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协商好以后,此时需要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农村宅基地退出到底咋补偿?
      现在大家总能听到让农民退出农村的宅基地,你心里是不是以为你的宅基地老值钱了,那也得分地方的,目前宅基地退出还只是尝试阶段,各地都是根据自身的能力来做的,今天就告诉大家目前的三种退出补偿方式,做到心中有数。 退出补偿1:货币补偿。 这是最常见的方式,你答应退出农村的宅基地,便按...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最高是多少?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最高是多少?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是归属于国家的,任何个人是没有任何土地所有权的,我们队土地进行买卖、出让、转让针对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那么,今天我们要和我们一起来探讨的问题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最高是多少?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如下资料进行...


·房地产市场近几年来真是风云变幻,房屋买卖最重要的是合同,假使
      房地产市场近几年来真是风云变幻,房屋买卖最重要的是合同,假使遇到纠纷,合同便是我们快速解决纠纷的利器,那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如果你也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怎么算?”之类的问题,就让的我们来为你详细解答一番吧!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


·深圳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深圳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深圳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深圳市农村房屋拆迁需要掌握哪些知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给您准备的相关...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原始取得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原始取得吗?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


·父子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做?
      父子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做? 土地使用权是个人或者组织对一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力,这其中包括土地转让的权力。土地转让是土地交易的二级市场,转让的主体多种多样,其中就有父子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签订转让合同,其中内容由双方协商,并到国土局进行登记。这里简单介绍土地使用权的...


·新加坡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新加坡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我国土地是国家与集体所有的,任何人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同国家,关于土地的制度也有不同。在地广人稀的国家,每个家庭可以拥有大片的土地,而在人口密集的国家,土地是非常稀缺珍贵的,人们能拥有的土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权年限都不会太多。接下来,律...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发内蒙古等偏远地区,因此大量的征收土地,对于征收的土地是有一定的补偿的,对于征地的补偿主要是政府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的,为人民着想。那么到底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