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造成一人死亡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怎样量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日常的工作和生产当中,我国政府一直要求各单位对员工的生命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如果因为人为的原因导致,发生了重大责任事故的话,那么相关的责任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并且在责任事故当中,如果有致人死亡的话,那就属于比较严重的事故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造成一人死亡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怎样量刑?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造成一人死亡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怎样量刑?
  
  根据刑法第134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情节特别恶劣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造成伤亡的人数较多,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影响的等。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
  
  
  本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1、犯罪客体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对象是人身和财产。
  
  2、客观方面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这里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是指违反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因此,这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2)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
  
  (3)虽无明文规定,但反映生产、科研、设计、施工的安全操作客观规律和要求,在实践中为职工所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操作习惯和惯例等。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结果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根据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结果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
  
  (1)致人死亡1人以上的:
  
  (2)致人重伤3人以上的;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或者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
  
  3、主观要件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
  
  四、立案标准
  
  目前尚无关于此罪的明确。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
  
  (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
  
  ①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③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五、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34条对本罪的主体概括为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虽然刑法对本罪的主体范围做了大体的规定,但是,结合复杂的实际情况来看,刑法的规定在一些问题上是欠明确的,因此,有必要根据刑法规定本罪的精神进行具体的分析。
  
  以上资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造成一人死亡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怎样量刑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造成一人死亡的话,属于重大伤亡事故,行为人有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当然,如果实际案情比较复杂的话,身为人所面临的刑罚也是比较重的,所以在日常工作当中一定要始终注意安全。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有期徒刑的量刑区间是怎样的
      有期徒刑的量刑,需要按照刑法的规定来操作。刑法中的有期徒刑有很多量刑的区间,那有期徒刑的量刑区间是怎样的?除了有期徒刑外,拘役也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教育的刑罚,那有期徒刑与拘役有何区别?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有期徒刑的量刑区间是怎样的...


·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分别怎么处罚
      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在刑法上都是十分常见的犯罪,但是它们两者并不相同,具有很大的区别。那么你知道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分别是怎样处罚的吗?接下来,我们在下文中做了详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抢劫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


·监狱减刑条件都有哪些?
      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如果可以满足规定条件的话,那么就是能够获得减刑或者假释机会的,当然,不满足条件自然就是不可以被减刑或者假释的。那具体来说监狱减刑条件都有哪些呢?而此时的减刑程序又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监狱减刑条件都有哪些 1、减刑的对象是正处在刑罚...


·如果犯罪未遂一般判几年?
      如果犯罪未遂一般判几年?看具体行为涉及到哪个罪名罪名涉及到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未遂量刑可能从7年开始。涉及到10年有期徒刑未遂量刑可能从5年开始。量刑在7年未遂可能从3年开始判罚。量刑在3年以内未遂可能量刑1年。也就是说未遂犯只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具体量刑标准还是要看具体犯罪的罪...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有什么区别?
      近年来,拐卖儿童罪及拐骗儿童罪发案频率较高,对社会和造成严重伤害,导致很多家庭骨肉分离。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两个罪名较易混洧,在实践中我们如何判断适用哪项罪名呢?下面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二者的区别吧。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在法律认定上是有明显区别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或收养...


·间谍罪的主体可以是什么
      间谍罪的主体可以是什么 一、间谍罪的主体可以是什么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法人不能成为间谍罪的犯罪主体。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的境内组织...


·绑架罪需要什么证据
      绑架罪需要什么证据   一、绑架罪需要什么证据?   认定绑架罪需要以下证据:   1、物证   (1)实物:主要包括各类刀具、各类枪支、各类爆炸物、各类棍棒、麻袋、麻醉药物、酒(精)、车辆、船只、衣帽、鞋、勒索所得的款物(包括各种外币、人民币及各种实物)等;   (2...


·醉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刑处罚
      一、醉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行为人在...


·共同犯罪中主犯可以判缓刑吗
      一、共同犯罪中主犯可以判缓刑吗两人共同犯罪的主犯能否判缓刑需要看是否满足判处缓刑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


·非法集资怎么判定刑罚?
      非法集资这种犯罪行为在生活中,总被犯罪者作为犯罪的手段用来骗取公众存款。而且犯罪者一般会挥霍资金,一旦被骗,最终难以追回钱款。但是第一时间报警能够增加成功惩罚犯罪者的几率。非法集资怎么判?非法集资除证券、股票相关罪名之外,常见的为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种罪名的立案标准...


·盗窃枪支罪既遂判刑规定是什么?
      一、盗窃枪支罪既遂判刑规定是什么?首先,依照律法,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次,盗窃罪与盗取军事武器不同,虽然两者同表现为盗窃,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