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叫安置房。这个词当然不是凭空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叫安置房。这个词当然不是凭空出现的,它是根据我国的征地活动对拆迁户的房屋补偿而确定的一个名词。那么,既然提到房子,就有一些必须要看清楚和认识的问题。其中一个令我们比较上心的就是,安置房有没有三证?安置房的主要安置对象是被拆迁户。安置房是因为土地被开发或者城市规划等原因进行拆迁的,要安置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也分为很多种,安置房有房产证吗,这个问题是根据安置房的性质不同决定的。
  一、安置房总体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为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规定,这种安置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即不能转让,出卖,或者抵押贷款等等。第二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的。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安置人购买的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相比)。此类安置房跟一般的商品房没有区别,没有转让的期限,是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现实生活中的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二、安置房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上的任何房产都是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但是要区分土地取得形式是‘出让’还是‘划拨’。如果安置前你的房产是‘私有’房屋,那为你办理的土地证就应该是‘出让’。否则在以‘划拨’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上的建筑物,大的土地证一定是有的,但是可以不办理分户土地证;也可以办理‘划拨’土地证。而不办理土地证的房屋,视为‘划拨’的国有土地,必须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后才可以抵押,转让的前提是三证齐全 。
  三、关于安置房房产证问题 :1、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2、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 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以上就是关于安置房有没有三证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参照上文,我们都知道,安置房和普通的商品房是不一样的。安置房有些有产权有些没有,具体要看被拆迁前的房子究竟属于私人、国有还是集体土地。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本站站,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疫情期间信用卡房贷延期规定是什么?
      疫情期间信用卡房贷延期规定是什么?疫情期间信用卡房贷延期规定是《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


·二手房合同有中介毁约怎么办?
      二手房合同有中介毁约怎么办?二手房合同有中介毁约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者是继续履行合同。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不愿意再履行买卖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买方可以...


·买房子通过中介注意什么问题
      买房子通过中介注意什么问题 1.通过中介卖房子,选择要选择一家好的房产中介公司。好选择规模大、有营业许可证、有资质证书、信誉较好的房产中介公司。另外,在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协议之前,应该多去几次中介公司的店铺,每次到访时,观察店中的业务员是否固定及有无其他买卖双方同这家公司发生争执。...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是什么
      日常经济生活中,房屋买卖行为时有发生,双方当事人在确认房屋买卖意向时都会订立书面合同,以此证明购买行为的合法性。但有时买方或卖方也会因为现实情况的改变而变卦反悔,想确认合同无效。那么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 1、财产的重新认定 ...


·现在离婚的话女方是否可以享受部分房产?
      现在离婚的话女方是否可以享受部分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要付违约金吗?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要付违约金吗?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要付违约金,在合同当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具体金额。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照实际损失计算。按照法律规定,无 论哪一方提出的损失数额,都必须自行举...


·签租房合同没有住进去能毁约不?
       一、签租房合同没有住进去能毁约不?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出租人将符合要求的房屋交付给承租人后,无论承租人是否入住,租赁合同成立,承租人不履行义务的就会构成违约。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基本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


·打房产确权官司的费用是多少?
      房产确权的意思是确认房屋所有权及其他权利,若发生房产确权纠纷,都会选择去法院起诉解决问题,选择起诉,那么法院就会收取诉讼费。所以,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打房产确权官司的费用是多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打房产确权官司的费用是多少 房产确权之诉,属于财产案件,按需要确权的标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迟延履行解除合同可以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迟延履行解除合同可以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买受人迟延付款、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时,经催告三个月仍然未履行的,有权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一个区别的对待,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 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一、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是否能获得拆迁补偿需要根据其是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来确定,如果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的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如果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是不能获得拆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