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解散公司程序步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法解散公司程序步骤每个公司每个企业都遵守着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创立并且运营着,但是如果一个公司要面临解散,同样也要遵循公司法中的规定按照相关流程走完程序。下面文章正是为您介绍公司法解散公司程序,公司解散到底有几个步骤,要怎么进行。1、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由此可见,解散一个公司最核心的是成立清算组,因为公司法解散公司程序每一步都涉及清算,一个公司运营不论时间长短,必定涉及许多财务问题,所以也需要有一个专门的清算组计算好公司的盈亏以及债务等重要的数据才能再解散。
  
  
  


·法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法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法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住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住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
      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其实,在日常生活当中,只要可以称之为公司的经营单位,说明它的各要求都是符合国家的要求的。因为,成立公司并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也是需要满足我国公司法中的规定才可以正式成立的,否则,是没办法成立公司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董事股东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董事股东区别是什么? 比较大型的公司中会有股东和董事会或者有股东和最少一名董事,董事长即执行董事是董事会中权力最大的,对股东会负责,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他们不能让公司的利益和自己的利益冲突。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有收益权和决策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公司法董事股东都有哪些区别?...


·公司法有限公司董事会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是对公司约束的法律法规,那么在公司法有限公司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机构,公司董事则是由股东在股东大会中选举产生的,是领导公司前进决策公司方向的指导组织,那么在公司法有限公司董事会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又要旅行什么义务享受何种权利呢? 有限责任公司有大有小,各公司可根据实...


·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企业信用包括生产制造企业在信用管理中,对企业法人性质的客户进行的赊销,即产品信用销售。还涉及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贷,以及使用即期汇款付款和预付货款方式以外的贸易方式所产生的信用。但是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


·公司法章程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章程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任何组织都要有相关的规定来保障自己的企业能够正常运行,而一个企业如果要进行设置章程,就要按照相关法律来进行规定,公司章程,要符合国家法律才能执行,那公司法章程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章程的概念、性质、功能 ...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怎么写 服务型公司经营范围参考 1、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怎么写 服务型公司经营范围参考 1、服务类 设计、制作、发布及代理各类广告;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计算机专业领域的技术服务、电脑网络工程、通讯领域的技术服务、生物化工领域的技术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服务、市场调研、翻译服务、礼仪服务、赛...


·章程规定董事长由股东会决议吗?
      章程规定董事长由股东会决议吗?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董事长不是股东会产生,而是董事会产生。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公司的最高领导者。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融资新规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融资新规包括哪些?融资指的是整合融合资金,利用这笔资金进行一些营业活动,比如扩大生产等。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上市公司融资比较常见,我国也有相关法规进行管制,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融资新规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国有企业改制申请书应该怎样写
      国有企业是指我国的企业是由国家进行运营和投资的一类企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有着比较重要的意义。相关的国有企业改制申请书,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申请书写。那国有企业改制申请书应该怎样写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相应的解答。致: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属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