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著作权保护越来越为著作权人所重视,中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著作权保护越来越为著作权人所重视,中国在著作权领域保护力度也不断加大,在刑事方面将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入罪,为侵犯著作权罪。那么具体而言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罪,侵犯著作权罪如何量刑?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了15种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但是根据本条规定,只有下列四种侵权行为可以构成本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即指未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著作权人一般指作者,也可能是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演绎作品著作权由演绎人享有,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其中的作品可以单独或分割使用的,其作者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其他权利由制片者享有,如果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其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任何未经上述人员同意而使用其作品的,均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发行是指为满足公众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印件。根据本条规定,复制与发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整体行为,应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如果仅仅具备其中一个方面的则不符合本罪行为特征。当然不同行为人事先通谋而分别实施复制、发行的,属于共同犯罪,仍然可以构成本罪。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
  
  出版是指把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的行为。出版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复制发行。出版者出版图书,一般需要经著作权人授权而取得对作品的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的作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原版、修订版方式制作成图书并予以发行的独占权利。它是一种与著作权有关的重要权益,同样具有排他性,他人不得行使,否则构成侵权。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行为。
  
  这是一种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著作邻接权的行为。录音录像制作者即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人,由于他们不仅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付出了相当的独创性劳动,对其制作的音像制品也依法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其音像制品的,当然是对其权利的侵犯。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
  
  这是一种借他人之名非法牟利的行为。它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主要是署名权),而且必然会影响他人美术作品的销售,从而间接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同时这种行为还欺骗了社会公众,对我国文化市场秩序具有相当的危害,因此应予以惩治。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经国家批准和未经国家批准从事出版、发行活动的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本罪。
  
  二、侵犯著作权罪如何量刑
  
  1、个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如果不法分子侵犯了你的著作权,要积极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因为侵犯著作权涉案,最好积极求助于专业的刑辩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尽快停止侵害,积极挽回损失,弥补错误,在刑事诉讼中尽可能维护自身利益。关于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罪,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国驰名商标的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中国驰名商标的申请需要哪些材料《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进一步细化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4月17日发布5号令,公布《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该令对《商标法》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作了进一步的细化,明确了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如下...


·中国法律受著作权保护吗 一、中国法律受著作权保护吗?
      中国法律受著作权保护吗 一、中国法律受著作权保护吗? 法律、法规是没有著作权的,但经过汇编、整理后的法律、法规,是有著作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


·注册假冒商标怎么处罚
      现在网红款遍地都是,主要火哪一个就有人模仿,也避免不了说为了省钱而弄个假冒的商标,做不合法的事情,这种情况有很多,甚至有些根本完全就是假的,商标假冒不说,招牌名字也是一模一样的。这种情况只要是被查出来的,就是所称的假冒注册商标罪。那么,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呢?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没...


·单位构成假冒专利罪吗
      专利经过申请获得了专利权后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实践中要是有人侵犯他人的专利,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假冒专利罪。那么这个假冒专利罪可以由单位构成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构成假冒专利罪吗 可以构成。假冒专利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


·专利权发明人能变更吗2023
      专利权发明人能变更吗专利发明人可以变更。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而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1)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


·专利强制许可的类型?
      专利强制许可的类型有哪些 ?一、专利强制许可的类型有哪些 滥用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


·侵犯商标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严格来说,我国对商标的保护限于注册商标,而对于一般商标通常是给予很少的保护。实践中如果有人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那么按照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就包括了民事责任。那么侵犯商标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有那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侵犯商标...


·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公民的权益都会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但是我国对著作权的意识不是很明确,尤其在网络环境中更是如此,经常会发生侵权的现象,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主要是对著作权的意识不够深刻,并且国家的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也不够全面。 一、用户著作权意识有...


·抢注商标宣告无效有什么后果?
      抢注商标宣告无效有什么后果?抢注商标宣告无效就是对一件注册商标宣告权利失效。这种情况下相当于是被判了死刑,这对于商标权利人来说是杀伤力十分巨大的。面对商标被无效的危险,必须积极应对、尽全力挽回!得先了解商标宣告无效的机制如何,产生原因在哪,在今后的商标使用过程中从源头扼杀住商标被...


·公民著作权保护期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公民著作权保护期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公民著作权保护期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截止时间是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具体情形是: ① 一般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 第一, 公民的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绝大多数国家著作权法均规定,公民的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


·如何保护企业商标权 ?
      如何保护企业商标权 ?一、如何保护企业商标权 1、充分重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重要作用。对于商标的保护,我们建议应当由专业的知识产权机构与企业一起来完成,包括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专业性要求比较强的。即使公司有自己的法律顾问,也在时间精力上无暇顾及保护知识产权事宜,而企业的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