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由于目前我国的租房群体越来越多,所以国家有关部门为了规范租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由于目前我国的租房群体越来越多,所以国家有关部门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一些问题,要求房屋在租赁的时候需要到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但是在备案登记的时候,您一定要知道是要携带一些资料的,这样才能节省您的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房屋租赁登记案件需要的资料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登记案件需要的资料是什么?
  (一)填报信息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户籍地,房屋基本情况、租金及租赁期限,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证明情况及其他内容。(二)提交资料包括: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其他材料。(三)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人的委托证明;(四)转租房屋的,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五)出租共有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的证明。
  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有哪些?
  1、申请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申请登记,领取《贵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如实填写。2、验证核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审核《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3、办理登记:审查租赁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用途、租金以及双方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后,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4、办理时限:相关证明文件资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和《贵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房屋出租在进行登记的时候,需要携带的证件还是比较多的。比如说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权证书,房屋的基本状况,住所地等等,另外,房屋租赁在进行登记的时候有着严格的流程,并且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如父母在世时曾经立下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中的约定执行。2、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被...


·商品房买卖五证包括了哪些
      商品房买卖五证包括了哪些在购房的过程中其实陷阱也是很多的,有些人可能会租赁一些楼盘,然后冒充开发商对外销售,不过此时由于对房产不具有所有权,因此最终也是无法交易成功,但此时却可以骗取一些购房者的购房款。因此就要求在购房的时候认真审查商品房买卖五证。究竟这五证包括了哪些?下文中我们...


·最新的商业贷款买房流程
      买房置地是中华民族历来的传统,就目前情况来看,平均每个家庭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那么对于经济处于小康水平的家庭来说,全款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时就需要商业贷款买房,接下来专门带您来了解一下关于商业贷款买房流程的一系列问题。 一、商业贷款买房流程 具体如下: 1、首先要咨询...


·房产税怎么退税?有哪些条件
      时必须缴纳的一种财产税,在我国对房产税的新政策 房产税是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购房 的颁布,我们在取得房产证后,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退回房产税。关于房产税怎么退税,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房产税退税条件 1、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 如何撤销备案?
      对于房屋的买卖,相信您还是比较熟悉,买卖双方一般都会签订买卖合同,一式两份的,是为了预防一方单独更改合同内容,那么对于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 如何撤销备案呢?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购房合同备案后可以撤销吗? 1、并非合同生效的法律要...


·一、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否可以?
      一、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否可以?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可以的,子女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只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即可。具体要提供的材料有: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


·一、向安徽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向安徽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向安徽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需要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并且也需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消防手续等找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消费者一定要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然政府是不承认的。二、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怎...


·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
      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 二手房合同纠纷作为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予以处理。 1、协商处理。 所谓协商处理,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从而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或者没有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和增加。当事人按照协商后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二...


·一、买房子五证必须齐全吗
      一、买房子五证必须齐全吗 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其中“五证”、“两书”是最为重要的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


·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以下七种计算方式可供参考:
      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以下七种计算方式可供参考: 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这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房屋的购买价格与贷款总利息之和即为购买房屋所支付的总价款,夫妻共...


·赠与房屋需要赠与合同吗
      赠与房屋需要赠与合同吗? 一、赠与房屋需不需要签署合同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二、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的主要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