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
  
  1、《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刑法》第164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给予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对于罚金的数额,法律未作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应主要根据行贿的数额和情节来确定。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自由刑处罚,主要根据职责权限的大小和在行贿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确定。
  
  3、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特别规定
  
  本条第3款对本罪的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情节作了特别规定。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是指行贿人在行贿行为未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其行贿行为的,也即在行贿行为未被追诉前有行贿自首行为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这里,不管犯罪轻重,只要有自首行为的,均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总的来说,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不正当利益的获取,所带给公司、企业的员工以钱财额度较大的行为。如有疑问欢迎咨询本站站,会有专业律师为你解答。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是什么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是什么 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 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资质以后,还需要通过公示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待公示期满以后,才能够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方可从事劳务派遣工作。 二、劳务派遣的服务对象 一般经省...


·新入职员工需要注意什么
      刚好是毕业季,很多大学生离开了校园走上了工作岗位。对于没有什么工作和社会经验的大学生来说,在新入职时一定要格外谨慎小心,才能保障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新入职员工需要注意什么呢?今天特为您准备了相关文章,为您介绍大学生入职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签订入职协议应当合法 依...


·工伤能力鉴定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能力鉴定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是多少?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2、《劳...


·劳动争议调解30日内结案是合法的吗
      劳动争议调解30日内结案是合法的吗在现代社会中企业和劳动人之间的雇佣关系难免会不和谐,当企业和劳动人中间,由于保险、薪酬、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和矛盾时,由第三方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那么这个调解周期有多长呢?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调解30日...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不管是一些小型建筑还是一些大型建筑,可以说一个完成的建筑工程的完成是由各种分部工程组成的。所以说,分部工程的工程质量和整个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都是密切相关的,我国有关部门在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的时候,会分别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下文中我们为...


·试用期辞退需要提前几天通知?
      试用期内员工辞退提前几天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多长时间告知?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多长时间告知?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或者约定保密协议两种情况下可约定违约金。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是什么?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是什么?如何保障安全生产? 建筑工程因为施工环境相对复杂,稍不注意便会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向所有参与建筑工程的生产人员宣传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知识就变得十分重要。接下来,我们就向您介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是什么以及如何保障安全生产的安全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合同法法律要求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合同法法律要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维护劳动者工作期间的合法权益。解除劳动合同要分为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和劳动者解除,那么用人单位解除超过十年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是如果是当即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


·工作没有签合同受伤算不算工伤?
      工作没有签合同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没有签合同受伤算不算工伤? 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