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中缓刑有几种判法?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缓刑是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经常使用的处刑方法,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不需要在监狱或者看守所实际执行刑期,只需要在当地的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即可。那么,缓刑有几种判法呢?换言之,缓刑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缓刑的判法
  
  适用缓刑的先决条件应当是宣告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包括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但因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而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时具备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条件。笔者认为以下五种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情形可以适用缓刑:
  
  1、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由于犯罪人主观上不希望社会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一般也较轻,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2、刑法总则规定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比较常见的有:未成年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犯罪;犯罪预备、中止、未遂;共同犯罪情节较轻的从犯等;
  
  3、刑法分则各罪中刚达到犯罪起点的。如侵财型犯罪中,犯罪数额刚构成犯罪起点;刑法规定多次行为才构成犯罪,刚达到三次的;
  
  4、由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如由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毁坏财物等,若犯罪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悔过,能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适用缓刑更能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安定。
  
  5、符合刑事政策的。如在某一阶段内因形势需要,司法机关发出通告,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投案自首的,可以宽大处理,对此类符合刑事政策的案犯也可以适用缓刑。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根据这一规定,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一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笔者认为这里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而非法定刑。
  
  理由是:1、法条中表述是被判处,从字面理解应指宣告刑;2、关于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是指被告人被指控的一罪或者数罪,可能被宣告判处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可见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是指宣告刑,所以缓刑适用在目前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参照适用,而且把它理解为宣告刑也符合立法精神。二是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并非对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都可以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是,暂不执行所判刑罚,犯罪人也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而判断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根据,是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这里的犯罪情节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既包括客观方面的情节,也包括主观方面的情节;既包括案中情节,也包括案外情节。总的来说,情节较轻的才能适用缓刑。悔罪表现,是指犯罪后有悔恨自己罪行的表现,如犯罪后积极退赃,在羁押期间遵守监管法规、坦白交代罪行,归案后深挖犯罪的思想根源等等。
  
  综上所述,对于缓刑有几种判法这一问题的回答有以下几种,缓刑可以适用于过失犯罪、有从轻减轻情节的犯罪、刚达到起刑点的犯罪、由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以及基于刑事政策需要判处缓刑的犯罪。只要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法院就可以判处缓刑。
  
  
  
  


·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什么
      在我国,国家针对一些濒危的、珍贵的野生动植物,都已经通过具体的法规来进行保护。是绝对不允许我国公民私自对这些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进行捕杀,或者是非法销售的。目前在我国的刑法当中,针对非法出售濒危动植物制品罪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的区别有哪几种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的区别有哪几种 一、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的区别有哪几种 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 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 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什么?
      在进行商品买卖的过程中,常常会有为了谋取利益,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不良商贩。因此,常常会有因此而导致的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买卖纠纷。那么,您一定想知道根据相关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什么?接下来就随我们一起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023集资诈骗量刑都有哪些内容?
      随着我国社会的经济繁荣,我们国家的经济犯罪案件也越来越多了。集资诈骗就是其中的一种,多以高回报、高分红等骗人的手法为诱饵,对被害者进行诈骗。下面我们就集资诈骗量刑都有哪些内容,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刑法条文 一、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


·新职务侵占罪立案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新职务侵占罪立案金额是怎么规定的按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所以现在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标准就是...


·扒窃罪是否属于盗窃罪?
      一、扒窃罪是否属于盗窃罪? 扒窃罪是属于盗窃罪,一般盗窃行为要求盗窃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属于刑事案件,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为扒窃。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扒窃以列举的方式成为盗窃罪的罪状之一,是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扒窃...


·串通投标罪可否犯罪未遂?
      串通投标罪可否犯罪未遂? 一、串通投标罪可否犯罪未遂? 串通投标罪可以是犯罪未遂, (1)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按照司法实务经验,一般可能会剥夺人身自由两年左右,或者说是更短。但这只是一般的情况,现在具体分析比较特殊的情形吧。 首先,如果在伤害别人之后,良心发现了,进行积极的救助。例如,当场作紧急措施,然后拨打120或者直接给送去医院治疗,并且全程陪伴,悉心照顾。在赔偿方面积极赔偿,诚恳...


·危险驾驶罪可以判缓刑吗?
      可以,如果满足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危险驾驶罪缓刑条件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


·犯刑事案件最多可以拘留多久
      犯刑事案件最多可以拘留多久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


·非法狩猎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在原始社会,人们都是靠打猎来获取食物维持生活,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现在基本已经没有人再靠这种原始的方式来获取食物了。同时,我国为了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也不允许非法狩猎。对于非法狩猎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为非法狩猎罪。那到底非法狩猎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