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决水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犯过失决水罪。当然,如果没有引发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对此,需要严格加以把握。另外,本罪在主观上是过失心态,如果能够查明水灾的发生是意外事件,则不能认为行为人实施了犯罪。那么,过失决水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过失决水罪指什么
  
  (一)过失决水罪的概念
  
  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过失决水罪的构成特征
  
  1、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过失和疏忽大意过失。其内容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其行为可能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并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如果行为人对其行为引起的水灾并未预见,而且根据案件发生时的主、客观情况看,行为人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1)行为人必须实施引起水灾的行为,即改变水势,使之泛滥成灾的行为。这种行为多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行为人不注意公共安全以致酿成水灾。如果负责防洪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过失引起水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不构成本罪,视情节可定为玩忽职守罪。
  
  (2)构成本罪必须已经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如果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或者未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过失决水罪。而且这种严重后果必须是过失行为所引起,二者存在着因果关系。上述客观方面的特征是本罪区别于失火、过失爆炸、过失投毒等犯罪的关键所在。
  
  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4、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1)行为人必须实施引起水灾的行为,即改变水势,使之泛滥成灾的行为。这种行为多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行为人不注意公共安全以致酿成水灾。如果负责防洪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过失引起水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不构成本罪,视情节可定为玩忽职守罪。
  
  (2)构成本罪必须已经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如果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或者未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过失决水罪。而且这种严重后果必须是过失行为所引起,二者存在着因果关系。上述客观方面的特征是本罪区别于失火、过失爆炸、过失投毒等犯罪的关键所在。
  
  二、过失决水罪判多少年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官在量刑的时候需要严格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同时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做出。从这方面就可以看出,要是犯罪情节比较重的话,自然做出的处罚就是很重的。这也是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
  
  


·酒驾撞人怎么判是刑事责任么?
      酒驾撞人怎么判是刑事责任么?在我国,酒后驾车是分为两种情况的,即饮酒驾车与醉酒驾车。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以,...


·单位犯罪诈骗数额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由于诈骗行为比较常见,所以国家对这种行为的打击力度也是比较大的,这一点可以体现在刑法当中,规定的诈骗罪,当然我们国家规定的犯罪行为不仅仅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单位犯罪诈骗数额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单位犯罪诈骗数额具体的...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我国具有丰富的文物,其中相当部分是举世公认的珍宝。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不但造成文物的严重流失,而且使许多文物因失去保护而丧失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有的甚至造成文物的直接毁坏,因而这种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


·数罪并罚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通常能够适用数罪并罚的,是行为人实施的一个行为同时侵犯了两种不同的法益,构成了两种不同的犯罪,那么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就会进行数罪并罚。那除此之外,数罪并罚适用的情形还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一、数罪并罚适用的情形有哪些数罪并罚原则,只是解决在对数罪实行并罚的时候应当遵循...


·哪些罪属于抽象危险犯2023
      哪些罪属于抽象危险犯2023 一、哪些罪属于抽象危险犯 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叛逃罪 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5、伪证罪 6、遗弃罪 7、传授犯罪方法罪 二、具体危险犯...


·最法院刑诉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制定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但是通常情况下普通的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文内容,那么最法院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


·沈阳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最新规定
      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而在对寻衅滋事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时就要充分考虑具体的犯罪情节。下面,我们带来沈阳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您进行具体了解。 1、法定刑在拘役、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幅...


·在法律上抢劫罪类型有哪些
      由于社会治安还没有那么完善,抢劫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大多数人在遭遇抢劫之后会选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但我们会疑惑哪些才是真正的抢劫罪呢,下面就让我们带你看一下在法律上抢劫罪类型有哪些?法律会依照不同的类型给予哪些不同的惩罚。 抢劫罪的法定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八种: (一)入户...


·恐吓威胁罪该怎么处罚
      所谓的恐吓威胁罪,刑法修正案(八)在寻衅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吓的内容,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以这个威胁恐吓罪名称命名,而是在寻衅滋事罪的情节中增加了威胁恐吓的内容。同时也需要结合实际触犯的罪名来对威胁行为进行定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


·抢劫罪的犯罪类型是怎样的
      现在刑事犯罪领域,多数引发刑事犯罪的原因和实施刑事犯罪的手段都是比较复杂的,像这种公然抢劫的情形已经比较少。因为我们也可以将抢劫的这些犯罪嫌疑人称之为暴徒,抢劫是属于一种最原始、最荒蛮的犯罪手段。我国全体公民对抢劫罪的犯罪类型都应该是心中有数的吧。 一、抢劫罪的犯罪类型是...


·中国新刑法股票诈骗罪既遂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股票诈骗罪既遂判几年? 一、中国新刑法股票诈骗罪既遂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