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虽然都是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但其中诈骗罪可以说是比较兜底的罪名,即实施的诈骗行为在没有构成特殊的诈骗犯罪的情况下,才会认定构成诈骗罪。那法律中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认定诈骗罪应注意该罪与其他几个罪名的界限: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二、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 两者的差别在于后者利用了信用卡事实诈骗,而前者不限于使用何种方式。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属于刑法中的法条的竞合,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一些特殊类型的诈骗罪,比如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诈骗罪之间存在着特别法与普通法的法条竞和关系,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以特殊类型的诈骗罪论处。相信您在阅读了上文之后,已经对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所了解吧。需要注意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但信用卡诈骗罪就不同了,此时破坏的是金融管理秩序,属于金融犯罪。而这两个罪名在具体的量刑上面也是不同的。
  
  
  


·刑事判决书的有效上诉期是多少
      一、刑事判决书的有效上诉期是多少上诉期是,签收判决书之次日起10日内。缓刑不能当庭释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


·单位犯罪的罚金由高管承担吗
       根据我国的刑法相关规定,对单位犯罪处罚措施上采取双罚制的原则,就是单位犯罪的,不仅单位要被判处罚金,而且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高管、管理人员也要被判处相应的刑罚。所以一般情况下,单位犯罪的罚金由高管承担是不准确的。下面律图网就带您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单位犯罪的罚金由高管承担吗 ...


·犯刑事犯罪的未成年办案程序是什么
      犯刑事犯罪的未成年办案程序是什么 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该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应当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对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定有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该原则在整...


·减刑的程序有哪些?
      减刑的程序有哪些? 1.执行机关(监狱)首先向人民法院提交材料,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 (1)提出减刑建议书;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监狱或未成年犯管教所提出减刑建议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监狱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当地高级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对原判为有...


·被判缓刑会开除公职吗
      一、被判缓刑会开除公职吗如非行政机关任命的和不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处拘役的不管是不是缓刑,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以上处分,可以不开除,但行政机关任命的和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被判处拘役缓刑的,必须开除公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罪怎么判罚?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罪怎么判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为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以及兽药及其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和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及兽药、化肥、种子,使的生产遭受到较大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


·犯职务侵占罪怎么减刑
      减刑针对的是特定的对象,即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里强调的是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而并非是嫌疑人或被告人。那么具体到某个犯罪,如犯职务侵占罪怎么减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职务侵占罪怎么减刑 我们知道,减刑需要满足一定的...


·抢劫罪是行为犯吗 抢劫罪是否是行为犯
      刑事犯罪可以分为危险犯、结果犯、行为犯等等,针对不同的罪名,自然法律中作出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发现在对抢劫行为定罪的时候,其实是没有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数额的,那这意味着抢劫罪是行为犯吗?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抢劫罪是行为犯吗?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


·销售假药获刑后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销售假药获刑后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3、立功表现指的是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


·强奸罪关多少年?强奸罪有什么特点?
      强奸罪关多少年?强奸罪有什么特点? 我国死刑罪名中就包括了强奸罪,可见强奸罪给受害人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世界上各个国家对于强奸罪都是严厉打击的,在量刑上,强奸罪也较其他刑罚更重一点。那强奸罪关多少年?强奸罪有哪些特点?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