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关系虚假工伤认定怎么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按道理来说,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人身伤害后,可以向劳动保障机构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拿到工伤赔偿的必经程序。可是有些时候,受伤的职工和单位之前并没有建立劳动关系,这时职工为了得到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伤认定资料方面作假。那么劳动关系虚假工伤认定怎么处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劳动关系虚假工伤认定如何处理?
  
  1、劳动者入职时属其自身过错,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入职的,企业亦按此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发生工伤的,赔偿责任应由劳动者自己来承担。此种情形企业已经依法履行了法定的义务,过错责任不在用人单位而是劳动者自身的欺诈过错导致其无法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故用人单位无需再向劳动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若用人单位因急需劳动者,而在劳动者不符合入职年龄时,单方为其隐瞒真实年龄而向社保中心提供虚假材料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责任。
  
  3、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知晓劳动者提供的身份信息有虚假的,为了减少自身的法律责任,而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段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仍旧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及伤残等级鉴定的,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难免自身的后期严重过错的责任,应与劳动者共同来承担因此导致的法律后果,双方应按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费用。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不管是职工还是单位,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都要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劳动关系虚假工伤认定是不会受理的,如果是职工入职的时候有欺诈行为,则其享受不到工伤保险待遇。而单位在劳动关系上面作假,则单位要承担对职工的赔偿。不管哪种方式,虚假的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机构都不会承认的。
  
  


·工程质保金的合同规定的金额是多少
      工程质保金的合同规定的金额是多少? 在生活中,相信大部分人都听说过工程质量保证金,特别是承包一些工程项目的人应该更清楚,我们国家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所以才会给出工程质量保证金,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合同国家又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工程质保金的合同规定的金额是多少呢?下面我们...


·工程建设管理的概念是什么
      工程建设管理也是一件技术要求非常专业的事情,懂得对工程建设管理的这些人才,通常情况下在管理和工程建设这一方面都需要具备非常专业的知识。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属于发展迅猛的情况下,未来工程建设管理人才方面的需求是非常大的。可能有些人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具体的搞清楚,工程建设管理的概念是什么...


·劳动法中关于代通知金有分类有几种?
      劳动法中关于代通知金有分类有几种? 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难得到赔偿的例子比比皆是。那么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这关系到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情,作为农民工应该了解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问做详细解答吧。 一、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


·劳动法中劳动合同有几年的
      劳动合同时每一个员工在入职时需要签订的,这份合同是具有法律保障的有效文件。对于员工和用人单位来说,这份合同可以带来很多问题的处理便利,减少了许多的麻烦问题。对于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否有规定劳动合同有几年的。 劳动合同有几年的?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一、想要赔偿不做工伤鉴定可以吗?
      一、想要赔偿不做工伤鉴定可以吗? 想要赔偿不做工伤鉴定是不可以的,如果放弃提出进行工伤鉴定,则不能享有与此相关的补偿(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辅助器具等)。因此如果你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情形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个鉴定,员工本人或者用人单位都可以提出申请。 二、工伤赔...


·建筑工程质量简报的结构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简报的结构有哪些 建筑工程需要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建设的,同时也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标准,简单的说就是工程质量达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以及结束以后,都需要按照要求发布建筑工程质量简报,对工程质量进行必要的说明,但是具体的工程质量简报该怎么写,可以到本文进行一番了...


·不认定工伤的协议怎么写
      不认定工伤的协议怎么写?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同甲方因工伤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医疗补助费、伤残就业补助金一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1、甲方于年月日与乙方 协议约定, 针对乙方在甲方因工所受的五级伤残的赔偿事宜达成协议...


·在我国已经办了入职可以辞职吗?
      在我国已经办了入职可以辞职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刚刚入职尚未上班,劳动者想离职的,直接和用人单位沟通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没有上班所以不存在工作交接的事宜,如果劳动者已经领用相关的工具等应当退还给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


·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相关情况是怎样?
      职工在经过工伤认定后,由于伤害程度较重致残的,将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此时,工伤赔偿对职工个人甚至整个家庭至关重要,而工伤赔偿数额大小的决定因素就是工伤鉴定的结果了,那么,作为工作鉴定机构的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相关情况是怎样呢? 一、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地点及组成 ...


·一、保险对误工费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保险对误工费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