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杀人会不会判死刑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杀人需要偿命吗?古代有同态复仇的习惯,在当代社会,杀人往往也会被判死刑,但是,杀人一定要判死刑吗?就目前的规定来看,其实就不一定了,毕竟要看杀人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而不能一律判处死刑。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杀人会不会判死刑的问题。
  
  一、杀人会不会判死刑?
  杀人要判死刑吗?这个问题不能笼统回答,应该分情况对待。杀人这一行为,根据主观方面可以分为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1、 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上述规定可以知道,即便是故意杀人,也不一定要判死刑,也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可能判处3至10年的有期徒刑。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座谈会纪要,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的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总之,故意杀人罪的判决也应根据实际案情,通盘考虑,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2、 过失杀人,在法律上称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33条之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来看,过失杀人的时候,最高刑不超过7年。所以如果最后法院认定杀人行为是过失行为,则一定不会被判死刑。
  二、哪些人不适用死刑,什么人不能判死刑?
  死刑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只要触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处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面的犯罪主体不能被判处死刑,也即是说,下面的这类人不适用死刑:1、 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2、 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司法解释,这里的“审判时”应作扩大解释,即包括羁押期间时怀孕的情况;此外,“怀孕的妇女”也应扩大解释到包括流产在内。这是基于保护无辜胎儿和避免司法机关人员采用逼迫流产等审讯方法。3、 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条款,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老人一般不适用死刑。但有一种例外,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现代社会是一个致力于建设法治国家的社会,杀人是一种恶劣的行径,但是杀人必须对主观心态作细微的区分,不能笼统说杀人就要判死刑。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只有那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人才会被考虑判处死刑。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不是任何人都能适用死刑的,这类人法律有明确规定。
  
  
  


·给犯罪分子钱的犯罪中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给犯罪分子钱的犯罪中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刑法第24条第2款:“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1)犯罪分子中止犯罪而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尤其是预备阶段的中止,社会危害性比较小,大多数情况下都应当免除处罚。 (...


·一般普通扒窃罪判多久?
      一般普通扒窃罪判多久? 一、一般普通扒窃罪判多久? 量刑标准: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情形是: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


·不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的情形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中,对于案件具体适用的程序也是分为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其中只有符合规定情形的,才能适用简易程序,否则就只能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了。那您知道不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吗?对此律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对人民检...


·强奸罪证据认定有什么构成要件?
      我们经常会从新闻上看到一些强奸案件,有些案件的审理大快人心,对罪犯分子给与了应有的惩罚。但是也有一些案件我们看不太懂,明明都知道是强奸罪,法院却认定证据不足。证据是所有案件审理中的最关键的因素,那么强奸罪证据认定有什么构成要件?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


·强奸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强奸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一、强奸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1、客体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 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方面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刑事案件中,根据能够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具体分为了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其中自诉案件一般是由受害人或利害关系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自诉案件也有一定的范围限制。那么您知道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吗?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怎样提起刑事自诉 提...


·刑事诉讼法最高院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是指导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处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文件,其内容十分丰富,之后,为了贯彻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最高院也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对刑事诉讼法律法规进行了完善。那么,刑事诉讼法最高院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 刑事诉讼法最高院司法解释 第一...


·北京集资诈骗罪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近年来,在投资理财领域,集资诈骗案件多发,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北京市对集资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很大,受害人向法院发起诉讼后,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通常会聘请一名代理律师。那么,北京集资诈骗罪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北京集资诈骗...


·自诉案件如何受理?哪些案件可提起刑事自诉
      自诉案件如何受理?哪些案件可提起刑事自诉对于刑事案件来说,其中就包括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一般自诉案件需要由受害人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才行,那在提起了自诉之后,一般自诉案件如何受理呢?相信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自诉案件如何受理...


·入室抢劫强奸量刑的规定是什么
      入室抢劫强奸量刑的规定是什么 强奸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强奸罪时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