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寻衅滋事罪怎么量刑处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寻衅滋事罪被逮捕后需要经历侦查、审查起诉两个阶段,然后才到法院判刑,那么这些程序需要多长时间呢?对于寻衅滋事行为通常在达到了规定标准之后,才会以寻衅滋事罪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到底我国对寻衅滋事罪怎么量刑处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寻衅滋事罪怎么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上述立案追诉的事实的四种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述这种量刑发布了量刑指导意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3个月拘役至1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从上述规定,我们不难看到,犯罪情节的轻重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影响很大。这也直接体现在,我国2011年修订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修正案直接在规定该罪的法条中增设了第二款,规定“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寻衅滋事罪的最高刑要由原来的最高5年提高到10年,条件是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达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程度。
  二、寻衅滋事罪多长时间到法院判刑
  刑事拘留不能超过24小时,到法院判刑需要要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三个阶段。侦查阶段一般以2个月结束,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再加上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2个月和法院审判阶段2到3个月。一般寻衅滋事罪到法院审判结束大概要几个月的时间,如果案情复杂,时间还会延长,寻衅滋事罪的话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先把人弄出来,建议请律师帮助,了解案情是否很严重,是否能取保候审等等。至于对寻衅滋事罪怎么量刑处罚,需要看实际的犯罪情节是怎样的,情节比较严重的话,自然作出的处罚就比较重。
  
  
  


·涉嫌抢劫罪要判多久,如何处罚抢劫犯罪
      抢劫行为不仅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同时也会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世界大部分国家都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即抢劫罪。那么涉嫌抢劫罪要判多久呢?我们马上为您做分析解答。 一、涉嫌抢劫罪要判多久 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


·新刑法受贿50万惩罚措施是什么?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贪污受贿的相关规定也是越来越明确,而新出台的刑法条例中新增了受贿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重新规定了受贿的范围以及惩罚范围,对于受贿金额的划分也有了新的规定。那么新刑法受贿50万后惩罚措施是怎样的?今天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新刑法受贿5...


·寻衅滋事罪最轻怎么判?
      一、寻衅滋事罪最轻怎么判《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


·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
      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 贩卖毒品罪:以买卖获取利益为目的而收买毒品的行为,不论毒品数量多少都应当给以刑事处罚。哪些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呢? 1.无论毒品是买入的还是其他途径得来的,卖出后得到利益的; 2.同时制造和销售毒品的; 3.利用毒品抵销费用和债务的; 4.买方以信用为...


·被告故意伤害行政拘留后还赔钱吗
      被告故意伤害行政拘留后还赔钱吗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1、伤情轻微不构成轻伤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违法治安管理法规,公安机关可酌...


·醉驾入刑
      醉驾入刑 醉驾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侯光辉是河南省舞钢市后营村五组村民,因涉嫌危险驾驶于2011年5月4日被舞钢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被告人侯光辉于2011年5月1日20时40分许驾驶豫DB1号黑色奇瑞小轿车沿河南省舞钢市钢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铁山大道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发现酒后驾驶。...


·最高法院虚假诉讼诈骗罪认定情形是什么
      虚假诉讼诈骗罪认定情形有哪些?通过制造假证据、隐瞒事实、制造虚假债权债务、恶意串通等手法,提起虚假的民事诉讼,欺骗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错误裁判,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或者变造证据、虚假陈述、捏造事实、恶意串通等手段,向法院提...


·刑事案件中法院是否会配辩护律师
      刑事案件中法院是否会配辩护律师 一、刑事案件中法院是否会配辩护律师? 一般不会,法院会指定辩护的情形是有规定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一、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标准《关于公安机关管...


·刑事犯罪判刑了,还要向对方赔偿钱吗
      刑事犯罪判刑了,还要向对方赔偿钱吗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法律关系。侵权侵害行为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损害的,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有一个诉讼名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哪些方面
      犯罪预备的特征有哪些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