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简易离婚协议书样本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的人在离婚签订协议书的时候嫌麻烦,因此约定协议内容的时候就有多简单就多简单,但其实离婚协议书越简单对当事人来讲也不是什么好事。毕竟夫妻在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处理的相关事项是比较多的,如果离婚协议书过于简单,那就有可能出现应该约定的内容被遗漏的情况。下文中,我们整理简易离婚协议书样本,帮助你进行了解。
  
  简易离婚协议书样本
  
  男方: , 年 月 日,住 ,身份证号码: .
  
  女方: , 年 月 日,住 ,身份证号码: .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并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子 .由于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为此,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离婚协议,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二、小孩抚养:
  
  1、婚生子 随 方生活,由 方直接抚养、监护, 方不承担抚养费。
  
  2、经 方同意后, 方可以在适当时间与 见面,但此种见面不能影响 的日常学习、生活。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下:
  
  (1)、存款 元;
  
  (2)、房屋:
  
  (3)、其他财产:
  
  2、 方同意净身出户,即同意把属于 方的所有财产赠给 方和 .
  
  3、 方同意于本协议订立次日协助 方将上述房产过户到 方名下,过户所需税费均由 方支付。
  
  4、 方同意在 未满18周岁前,不对所得房产作任何权属变动。
  
  5、房屋内的家具家电、家居用品以及本协议未列明的其他财产均归 方所有。
  
  6、 方永久放弃撤销上述赠与行为的权利。
  
  四、共同债权债务: 双方无其他共同债权债务。
  
  五、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由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共同签订补充协议。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离婚夫妻如果选择协议方式离婚,那就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但如果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则此时需要向法院提供离婚起诉状。不管是协议书还是起诉状,当事人在书写的时候都应该谨慎对待。
  
  


·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需要多少钱?
      双方离婚后,依然要继续抚养孩子,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要尽到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在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上,双方可以进行协商,通常都是按月支付,以月工资为计算基数。有时候,双方为了省事,也会确定一次性支付。那么,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需要多少钱?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一次性支付子女...


·法院不准与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不准与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一)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又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经调解和好无效,可以判决不准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二)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而起诉离婚,经调解和好无效,均判决不...


·夫妻离婚的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离婚的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


·离婚后多久财产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
      离婚后多久财产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离婚后2年内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什么?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什么?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


·寻绊滋事罪在我们国家如何进行处理?
      我们国家刑法当中规定了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主要是没有任何的理由扰乱社会秩序,比如说随意的殴打他人,所导致的情节比较严重的,行为,就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很多人对此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寻绊滋事罪在我们国家如何进行处理? 一、寻绊滋事罪在我们国家如何进行处理?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


·办了离婚不给财产怎么办
      办了离婚不给财产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一般离婚起诉需要多少钱 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一、离婚起诉需要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诉...


·一、在结婚前准备事项主要有哪些?
      一、在结婚前准备事项主要有哪些? 1、请柬 在选择请柬时,可以找一些比较有个性的请柬来吸引人的眼球。 2、签到簿 要提前准备签到簿和签到笔,若酒店有准备的话,婚礼当天提早找酒店领即可 3、酒水、饮料 在购买酒水、饮料时,要计算好桌数,比如:婚礼按20桌来计算,那么则要...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符合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


·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是不是虚假诉讼
      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是不是虚假诉讼 一、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是不是虚假诉讼? 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的一般不是构成虚假诉讼,因为双方离婚的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至于假离婚会不会构成虚假诉讼罪,要依据实际的情况而定,如果通过假离婚捏造事实提起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侵害他人利益的,就会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