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房比期房好卖很多,这是所有玩房地产人的共同印象。为什么会出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房比期房好卖很多,这是所有玩房地产人的共同印象。为什么会出现现房比期房更容易卖的情形呢,追根究底完全是由于二者的差异造成的。那么期房与现房有什么区别呢?法律中对期房现房又是怎么定义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期房
  期房是当前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期房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然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状况的影响,还会受到许多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比如房价市场的变动,国家政策的变动等。
  二、什么是现房
  现房是指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商品房的大产证,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产权证。由于现房购买起来更方便快捷,所以现房的数量往往是供不应求的。
  三、一般期房现房有什么区别?
  1、在一手房市场上,在售楼盘大多为期房,少数项目是现房销售;在二手房市场上,在售房源大多为现房,只有少部分次新房可能由于买家刚购入不久就转手,还处于期房阶段;2、期房的优点在于,由于尚未竣工就开始出售,一般价格要比现房便宜些,可以前期介入挑选自己中意的房源,且肯定是新房;缺点在于,由于尚未竣工就出售,存在一定风险,一些前期承诺的规划可能会改变,如果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甚至可能成为烂尾楼;3、现房的优点在于,房屋的质量、小区的环境和配套等设施一目了然,产权清晰,有些二手房还带有装修,买入后即可入住,不用担心房子会变样;缺点在于,价格相比期房时要略贵一些,有些二手房在出售前有人住过,对于有新房情结的客户来说会有一定遗憾;4、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市中心地区新建商品房将越来越少,更多的房源供应以二手房为主,也就是现房,期房则大多分布在城市外围地区。综上所述,无论怎么选,现房都是拿来就用,投资风险和投资回报周期都远远优于期房,可控性要远远优于期房。频繁的加息也让投资买房的人更关注现房。而且,现在很多在市区的二手房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户型适中等因素的影响也使得现房比期房更受欢迎。但是如果您要购买期房的话,一定要在签定合同之时把控好风险,对开发商的相关资质和背景要十分明确,否则一旦出现开发商资金不足,或者资质造假的情况,就会给您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和 区片综合地价是全国统一的吗? 有什么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征收土地的时候,就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补偿,经济补偿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有怎样的关系?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有什么关系?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


·由于各种节假日的到来,需要进行各种商业活动与宣传,场地问题就
      由于各种节假日的到来,需要进行各种商业活动与宣传,场地问题就变得极为重要,大多数的举办方会选择人流量较多的地方进行活动宣传,这样就需要进行场地租赁,在场地租赁的过程中是需要签订场地的租赁合同的。那么,场地的租赁合同的范本是怎么写的?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介绍。 场地的租赁合同范...


·驻马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驻马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称28号文),进一步加强对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的管理,切实维护被占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个人三者的利益,...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是什么?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规定,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是可以将其抵押的,这样通过向金融机构抵押,来获取一笔贷款。而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包括出让、划拨和转让等。每种方式对应的抵押条件是不同的,那么,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


·取保候审去外地报备流程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去外地报备流程是怎样的?取保候审人员去外地需要向执行机关报告,经执行机关批准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其新罪的侦查及审查起诉应由公安、检察机关在交付审判之前先行解决。二、取保候审的义务包括哪些?被取保候审...


·贵州省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是什么?
      贵州省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贵州省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2020是: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需要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需要哪些? 近几年,随着我国的经济日益增长,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变更和出让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需要哪些?必须要先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然后带上原土地使用者的身份证、和有效的证明文件等等,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国土...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22066元/亩;旱地/园地:11033元/亩;林地:5516.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2758.2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平川区   补...


·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究竟是什么?
      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究竟是什么?现在社会中征地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了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会征用某些土地来进行建设,被征土地的原来所有者不必苦恼,因为法律有规定,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允许得到一定数额的补偿,而且往往补偿比原土地价值要高一些,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亦是如此,那么问题随之而来,天...


·土地使用权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指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指什么?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