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是不是离婚了可以不给抚养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孩子缺乏独自生活能力以前,父母对孩子承担着抚养义务,需要负责孩子在生活、教育、医药及其他生活方面的费用花销。即便夫妻关系发生变化,处于离婚状态,在一定时期内这一义务仍然需要夫妻双方承担。《婚姻法》中提到“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认为离婚了可以不给抚养费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欲知详情,接下来我们将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法律规定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三、离婚协议约定不付抚养费有效吗
  我国《婚姻法》第37条明确规定,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此条中的“必要时”应理解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一是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三是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四、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吗
  在司法实践中,就抚养费的变更多以增加为主,请求减少、中止支付抚养费的较少,且请求减少或中止支付抚养费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根据公平原则、情事变更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支付能力,可以诉求减少或中止抚养费的支付。根据司法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当减少:(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需要注意的是,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综上所述,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将一直持续到孩子独自生活以前,因此认为离婚了可以不给抚养费是绝对错误的。如果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您的问题未能及时得到解决,给生活造成了困扰,为了及早摆脱困境,可以选择咨询有关律师。
  
  
  


·婚内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我们发现,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这时也才有资格要求分割共同财产。那现实中,要是夫妻尚未离婚,也就是说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此时是否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婚内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婚...


·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不下来如何起诉
      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不下来如何起诉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不下来如何起诉?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


·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而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但无论夫妻打算通过怎样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此时都是有具体的程序要求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了手续的才可以离婚。那这个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有第三次起诉离婚的吗,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离?
      婚姻是爱情的归宿,但是如果夫妻在婚姻中没有了感情或者感情破裂了,双方如果都同意,就可以申请离婚。但凡有一方不同意,那么就需要走法律程序来帮助离婚,有的人一两次起诉离婚可能都失败了,那有第三次起诉离婚的吗?是否能够离成,只要符合下面条件规定就可以,那么我们带您了解一下。有第三次起诉...


·夫妻共同财产会给后代分割吗?
      夫妻共同财产会给后代分割吗?夫妻财产的分割是可以分割给后代,夫妻二人可以随意处分财产,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在男女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把家庭财产分成三份,夫妻双方各一份和孩子一份,对于此国家是无权干涉的。其实那一份可以看成是夫妻双方赠与给孩子的。关于孩子是否有权利分割家庭财产...


·男女申请结婚具备什么条件
      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要建立新的家庭,开始美好的崭新的生活,其中一点非常重要,就是要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是为了取得法律对这段婚姻关系的认可,使得男女双方成为真正意义上合法的夫妻。但是办理结婚登记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我国法律中规定男女结婚具备什么条件呢?接下来,我们为你...


·我国为什么要禁止家庭暴力
      我国为什么要禁止家庭暴力 其实我国法院在处理家庭暴力这样的纠纷的时候,有很多一部分人会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属于夫妻之间的一些正常的吵架,并没有必要把家庭暴力的这种行为纳入我国的刑法当中,其实这样想的人是非常不正常的一种想法。家庭暴力可以说害人害己。下门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我国...


·协议离婚后女方还能要赔偿吗?
      协议离婚后女方还能要赔偿吗 对协议离婚后又提起损害赔偿诉请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刑事拘留怎么通知家属?
      刑事拘留怎么通知家属?刑事拘留一般是通过信件通知家属。根据法律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况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公安机关会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形...


·在我国关于国家赔偿金是什么
      公民对于我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一些违规操作的现象,没有必要屈服于权力就默默忍受这些不公平的待遇,因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本身就是由我国公民所赋予的,国家为了监督和保障我国的司法公平公正,特制定了国家赔偿法,不过直到现在为止都有人不太了解,在我国关于国家赔偿金是什么? 一、在我...


·夫妻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
      夫妻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