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录用入职是正式上班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通常在我们找工作时都要准备面试,也就是当公司的面试官对我们有初步了解后且满意,就算是面试成功,然后还需要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办理一些手续就可以入职,那么公司录用入职是正式上班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录用入职是正式上班吗
  
  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可以正式上班了。
  
  二、办理入职要准备哪些材料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方:公司员工档案、集团公司总部备案、社保理赔和费用报销、劳动合同备案、厂区安保登记、薪金卡、社会保障卡、公积金联名卡等,所以建议要9张,当然如果公司档案实行无纸化办公,1张也可以。
  
  3、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用途基本差不多,而且照相的时候一般都是一版8张或9张,根据公司实际用途要6-9张都可以。
  
  
  4、学历、职称证书:一般3份即可,基本用于档案建立。
  
  5、银行卡:1份即可,但是最好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证明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让员工手抄一遍银行卡号,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因为再次复印时,可能因为复印件墨粉的问题导致银行卡号码看不清。
  
  6、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声明:这个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财务、安保、物品管理等岗位,需要注意的是,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如果不是,伪造的可能性很大;但是一些省外的人员,因为不方便提供,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人和书写无犯罪记录声明。
  
  7、入职前声明:主要声明与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原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竞业限制和商业机密,不将原单位或第三方商业机密带入公司,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保守商业机密等。
  
  8、离职证明:避免双重劳动关系和商业间谍。
  
  9、体检报告/健康证明:又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材料,建议写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书写时要避免涉嫌就业歧视),健康的身体条件是胜任工作的基本条件,而且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员工一入职就各种病假、产假甚至猝死等。
  
  10、岗位责任告知书:主要用于后期试用期是否合格的评估和避免因工作内容、职责不清导致的劳动纠纷。
  
  11、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在日常工作中用到的次数较少,主要用于公积金贷款等,但是关键时刻,特别是寄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通讯地址联系不上员工的时候(搬家未告知单位)时就很有用。
  
  12、担保人文件:和无犯罪记录声明配套使用,或者一些涉及到财务的岗位须要提供,之前我们有客户的员工,挪用公款后联系不上员工,即使报警,处理起来也费时费力,特别是涉及金额较小时,基本上就不了了之了。
  
  13、其他:如员工原单位继续给员工购买社保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社保是强制的,不要幻想员工自己写书面的放弃材料有用,但是社保政策规定社保不能重复参保,如果有单位给员工购买社保,现单位就不需要购买)。
  
  对于一些刚步入社会的求职者来说,刚进入公司难免会有一些经验不足的地方,不知道入职后是怎样的,如果有需要的可以对上文进行详细阅读增加自己对工作的了解。
  
  


·企业非法人余企业法人的区别
      企业非法人余企业法人的区别我们所说的企业非法人是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相当于就是经营企业但是不具备法人的资格,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都是企业非法人,既然有企业非法人,那么就有企业法人,那么企业非法人与企业法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无限连带...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 一、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 如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 一、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 如果原印章在工商备过案,或企业规模较大,资金往来量较大较多。那么: 1、到工商局办理遗失印章手续,凭工商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 2、到公安局办理换章手续,包括遗失手续、换章重刻手续; 3、登报将原印章作废 4、取得新...


·新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有哪些
      新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有哪些? 一家新公司的成立需要注册资本,而有一些中小公司由于初期启动资金紧张或者公司发展中期缺乏资金的支持,就需要得到资金财物方面的支持。其中股东出资是公司集资的一项很重要的方式,新的公司法颁布后,对出资的规定作了哪些调整?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新公司法对出...


·企业名称侵权规定是什么?
      企业名称侵权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名称侵权规定是什么? 企业名称侵权规定是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但未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可能侵权。 已经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 一、 发改委分为前期报告和正式核准 1、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收购方需要在境外竞标之前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信息报告。在信息报告获得国家发改委确认后,方可进行对外谈判签约、提出约束...


·公司注册资金能改吗?
      公司注册资金能改吗?一、公司注册资金能改吗公司的注册资金当然可以变更,但是必须经过一定的手续,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通过之后才行。二、什么是注册资金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的规定,注册资...


·股份公司转让股权有什么限制
      股份公司转让股权有什么限制股份公司的全称是股份有限公司,这属于我国法定的公司类型之一。在这样的公司内部,股东手里的股权虽然允许进行转让,但并不是完全自由的,而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那到底股份公司转让股权有什么限制?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我国《公司法》第138条规定,股东持...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合同签订有区别吗?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合同签订有区别吗?区别不大,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


·董事会是否有权对公司股权转让作出决议
      不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公司法股权转让登报是否必要条件?
       一、公司法股权转让登报是否必要条件? 减资需要登报,股权转让不需要登报但需要去工商局办变更手续。除国有股权转让时,为了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须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告外,其他的应该不需要公告。只需通知所有股东到场签字即可。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