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在离婚后已经通过夫妻双方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子女的抚养权归谁后,又想要回子女的抚养权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成为您心中的一个疑问,不管是出于其他原因还是个人主观意见,那么在离婚后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离婚后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一)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二)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离婚后夫妻双方如果双方意愿都同意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变更抚养权,而如果由于个人主观原因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但是要具备一定合理的原因,才能更好的要回子女的抚养权。
  
  
  


·有的夫妻为了避免在财产方面产生纠纷
      有的夫妻为了避免在财产方面产生纠纷,于是会选择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才共同来买房。但这个时候也要考虑到,有些城市因为有限购政策,于是虽然已经结婚了,但实际只能用其中一方名字来买房,那此时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还属于共同财产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


·国家赔偿复议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的法律制度在不断的完善,公民的合法权益也随着国家的发展而越来越有效地得到保障。在我国,如果国家机关或者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的,需要按照规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不过在实践中,往往会发生受害人对国家赔偿不满的情况,这个时候受害人就可以提起国家赔偿复...


·离婚后女方不负责孩子的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夫妻双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内容。离婚时夫妻双方就孩子的抚养费会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很多时候会出现一方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离婚后女方不负责孩子的抚养费有什么后果??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法院会...


·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
       不少人的婚姻都是因为有第三者的插足从而导致破裂的,既然爱情已经没有了,此时很多当事人就会在离婚的时候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毕竟是因为有他人的插足让自己离婚的,此时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 《婚姻法》规定:...


·离婚协议书什么情况下有效?
      离婚协议书什么情况下有效? 一、离婚协议书什么情况下有效? 离婚协议中需要写明结婚登记日期、登记机关及离婚原因,并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约定清楚。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的内部约定,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


·一、家庭财产分配官司的适用原则有哪些?
      一、家庭财产分配官司的适用原则有哪些?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需要多少
      进行民事官司的,此时当事人肯定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对于离婚案件来讲,也不例外。但实践中,针对不同的民事纠纷,规定的诉讼费用是不同的。那么离婚案件诉讼费用需要多少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离婚案件...


·收集到什么样的证据才能判为重婚罪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
      收集到什么样的证据才能判为重婚罪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


·申请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有哪些?
      申请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有哪些? 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除了包括婚姻当事人以外,还包括利害关系人和近亲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的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一、爸妈离婚不跟可以得到财产么?
      一、爸妈离婚不跟可以得到财产么?1、父母离婚,父母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得的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子女亦无权取得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除非,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监护其财产,也就是未成年人所取得的被他人或父母所赠与的财产,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的财产,...


·离婚判决该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若夫妻是起诉离婚的话,则法官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判决书一旦生效的,就需要当事人履行判决书中的内容,要是对方不履行的,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实践中离婚判决该怎样申请强制执行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离婚判决该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一)离婚案件在哪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