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的限制条件都包括了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关于适用缓刑的条件里面,除了有适用条件之外,同时法律中还规定的有限制条件。也就是说罪犯要想被判缓刑,除了要满足适用条件外,同时还不能有任何一个限制条件。那到底缓刑的限制条件都包括了纳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有哪些
  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是指缓刑的适用方式。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判处缓刑的方式有:判处一定年限的自由刑,同时宣布若干年的暂缓执行期(1至5年),在规定的时期内不犯新罪,则原判的自由刑不再执行。也有国家宣告的缓刑在自由刑执行完毕后还必须再执行缓刑,或者将缓刑作为一种刑罚由法院直接判处。我国属于前一种方式,法院在宣告缓刑的同时,确定适当的考验期限。我国刑法典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可以说是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缓刑与免除刑事处分的区别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即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反之,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则应当撤销缓刑,并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另外,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缓刑适用的限制条件是指法律明文规定限制缓刑适用的情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有在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缓刑。这可说是缓刑适用的限制条件。这主要是考虑到累犯的主观恶性较大,适用缓刑不利于其教育改造,所以不管他们被处罚的轻重,都不能适用缓刑。当今世界各国的刑法典一般都将累犯规定为缓刑适用的排除情况。譬如法国刑法典第13230条规定,对于犯罪行为前5年内因普通法之重罪或轻罪判处徒刑或监禁刑的自然人、或者对于判处数额超过40万法郎罚金的法人,不适用缓刑。我国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主要就是规定在哪些情况下罪犯是不能被判缓刑的,其中明确规定了被认定为累犯的罪犯是不可被判缓刑。当然,对于缓刑人员来讲,在缓刑的考验期内也是有一些具体的规定、义务需要自己遵守和履行的,要是有违反就有可能被撤销缓刑,然后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犯罪分子被公安批捕会判刑吗?
      一、犯罪分子被公安批捕会判刑吗?不一定,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


·寻衅滋事罪和解协议达成还会受到惩罚吗
      寻衅滋事罪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一般不允许和解的,因为触犯刑法,是要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寻衅滋事罪和解协议达成还会受到惩罚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寻衅滋事罪和解协议达成还会受到惩罚吗 寻衅滋事罪是公诉案件,原则上是不允...


·缓刑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缓刑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1.执行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缓刑的期限分为两种:一种是拘役的考验期限: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另一种为...


·我国刑法对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贩卖淫秽物品罪未遂的认定是什么?
      淫秽物品对社会有着极为严重的影响,很多时候这种淫秽物品毒害的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同时也会给社会风气带来恶劣的影响,因此国家法律对传播淫秽物品有着严厉的打击,维护社会的风尚,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对贩卖淫秽物品罪有着严格的惩罚,那贩卖淫秽物品罪未遂的认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


·被打伤做司法鉴定程序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被人打伤后,身体受到的损失将是起诉暴力者的有效证据,法律对受伤程度有专门的鉴定程序,以及相应的量刑标准,在被打伤之后积极进行伤残鉴定可以帮助我们有效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被打伤做司法鉴定程序和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下面为您进行介绍,您可以学习一下。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俗称伤情鉴定,...


·重大飞行事故罪判多久?
      航空航天人员在面对自己的工作时应该都是很严谨的,但是也会有因疏忽而发生重大飞行事故的可能,如果航空人员因为违规导致发生了重大飞行事故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而且已经触犯了法律,因为发生飞行事故会危及公众安全,重大飞行事故罪判多久? 一、重大飞行事故罪判多久? 第一百三十一条航空人...


·法律规定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吗?
      一般对于罪刑比较严重的罪犯,才会对其作出无期徒刑的处罚。但需要注意无期徒刑并不是说真的就要关押罪犯一辈子,那是不是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就可以减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吗。 一、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吗 无期徒刑可以减刑。根据刑法的规定,无期徒...


·刑事案件都是由谁批捕谁起诉吗?
      一、刑事案件都是由谁批捕谁起诉吗? 刑事案件都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批准权或者决定权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要求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


·刑事自诉案件上诉期是几天?
      刑事自诉案件上诉期是几天?十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上诉人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二、上诉的程序:(一) 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


·法院不认罪判实刑相关内容是什么?
      如果一个犯罪分子在得到了一些法律的成才之后,并不能够认识到自己的罪行,那么可能就会采取一些新的措施,那么法院不认罪判实刑相关内容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不认罪,是没有判缓刑的机会,具体的我们来通过下面的文章来了解。 不认罪,是没有判决缓刑机会的。因为判决缓刑的之一就是有悔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