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期间与送达期限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事诉讼法期间与送达期限规定是什么?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不断的会有许多的新事物出现在生活中,相应的会出现很多的问题,作为人民群众我们需要了解自己所拥有的权利,在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时,法院会向特定的当事人寄送传票,需要了解这些法律的详情才能保障自己的权利,那刑事诉讼法期间与送达期限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刑事诉讼法送达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二、关于送达对象的规定刑事诉讼文书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将诉讼文件送交收件人的诉讼活动。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送达的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等。送达对象: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我国的刑诉法: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没有送达家属的义务。在案件审理做出判决之后,需要向特定当事人送达刑事判决书。无论是传票还是判决书的送达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在送达之后,接收人需要签字,对于没有理由但拒不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到损失。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当事人放火罪有犯罪预备吗
      一,当事人放火罪有犯罪预备吗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


·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刑标准
      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刑标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其中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因一些过激的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不会被...


·一、醉驾第二次去做笔录可以减刑吗?
      一、醉驾第二次去做笔录可以减刑吗? 醉驾第二次去做笔录坦白认罪就可以减刑,同时在宣判之后进行执行期间应当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会有减刑的可能性。根据刑法的规定,当事人若是想要减轻自己的徒刑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同时在非法定的程序中是不可获得减刑的。 二、...


·高利转贷罪中的违法所得,是指什么
      在我国刑法中,有一条是高利转贷罪,顾名思义是案犯当事人针对套取高利贷然后转贷给他人获取违法所得的行为。那您知道这里提到的的高利转贷罪中的违法所得,是指什么吗?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一、高利转贷罪中的违法所得,是指什么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


·批捕跟刑拘在逃的区别有什么?
      一、批捕跟刑拘在逃的区别有什么? 1、在逃指身份是嫌疑人情况下在逃;批捕在逃,指已经被检察院出示逮捕令的情况下在逃,刑拘在逃,当然指的是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情况下,找机会逃跑。 2、在逃是指违法犯罪人员为了逃避法律惩罚而采用方法。批捕在逃与刑拘在逃的执行形式是一样的,但是...


·刑事伤情鉴定时间是多久?
      准确了解刑事伤情的鉴定时间判断标准,对于自身合法权益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准确了解鉴定时间,避免个人利益因为超过规定的时间而受到损害,对每个人而言都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刑事伤情鉴定时间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一、什么是伤情鉴定?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


·无犯罪记录证明新规定是什么
      无犯罪记录证明新规定是什么 一、无犯罪证明的新规定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的情况。其中,违法犯罪记录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情况,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 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


·非法集资犯罪刑罚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不少理财公司打着投资的名义,搞非法集资,不少老百姓上当受骗,财产发生损失。非法集资金额较大的话,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公安机关立案后,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那么非法集资犯罪刑罚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非法集资犯罪刑罚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了解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内容,才能帮助我们准确的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然后才能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不同的犯罪,其构成要件的内容不同。那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强奸罪加重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强奸罪加重量刑的情形有哪些?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或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