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公司法中的问题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新公司法中的问题有哪些?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总是会存在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或者不适用的地方,我国的新公司法也是如此。存在的问题的影响可大可小,但是都必须给予高度的关注。那么,在实际的基础啊上,新公司法中的问题有哪些?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下吧
  一、新公司法中存在的问题
  1、关于第20条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现行公司法对在什么具体情况下适用此规定没有予以明确,从理论上讲,主要应该包括三个方面:股东和公司之间出现业务混同、组织机构混同、财务和资产混同等。因此,此条法律的具体适用还需要通过司法解释给予细化,如列举法人人格滥用行为的若干具体情形等。这样,有关主体就能比照着提起权益保护诉讼,对于人民法院的立案、审理工作也大有裨益。2、如前所述,新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的特征之一是两权即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不分离性,由此可能造成对债权人保护不周的现象,如股东拿公司财产任意给自己设置担保等。再者,相对于二人以上股东成立的公司实体,一人公司的股东的权力相当之大,应当建立内外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以约束单一股东的权力。新公司法在这一方面缺乏相应的规定,应当予以完善。另外,一人公司的股东在实际经营中难免会因种种原因需要转让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在该种情形下,公司创设股东转让股权的行为是否有效呢?对此,新法未作规定。3、新公司法第27条,对股东出资形式作了一个开放性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很明显,作这样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鼓励投资,但是可能出现的问题是:在债权作为出资方式时,如果债权是难以实现的,那么该如何保护公司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这一点,值得我们去思考和探索。4、新公司法第28条及31条规定了股东出资不足的责任,但都只规定了股东间内部责任,而无由出资不足的股东对外承担责任的规定,故该法对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这个问题仍然悬而未决。5、新旧公司法“法律责任”部分中规定的均只是规定了违反公司法的公司或股东的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而没有对违法者相对于公司债权人等善意第三人的民事责任作出规定,这不能不说是公司立法上的一大缺憾。因为公司或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行为,不仅仅是破坏了国家对市场经济的管理秩序,更可能会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6、新公司法第42条对召开股东会议的通知日期有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在不足15日通知期的情况下作出的决议的效力仍不明朗。假设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当时没提异议,后来又因为实体决定不合其意,又以通知日期不满15日为由而主张会议通过的决议无效,法院应当如何裁判有待探讨。7、根据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回购异议股东的股权,但该条相对于公司法第143条股份公司回购股权的规定,在立法上缺少了对有限公司回购股权的处理规定即没有对回购的有限公司股权如何处理作出规定。试问如果有限公司长期地持有自己的股权而不转让或注销,是否违反了资本不变这一原则?8、新旧公司法均对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董事、监事及经理等特定持有人转让股份作了限制性规定。但令人遗憾的是,新旧公司法都未对上列人员转让其所持股份的法律后果进行明确,认定转让无效还是怎样?如果转让的是上市公司的股份,又该如何来认定?这或许是公司法修订中的疏漏之处,仍有待完善。本文中,共罗列了8项比较重要的问题,包括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的法律责任,股东股权分配等内容。古语说的好,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因此,相关人员必须对新公司法有更加深度的了解,能够合法利用相关的政策。
  
  
  


·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有什么规定?
      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有什么规定?由于我国推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很多人开始通过开办小型公司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国家不仅在宣传上号召人们创业,而且在具体的政策方面也对于小微企业有所倾斜,这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小微企业的运行。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小微企业融资政策。 一、小微企业融...


·什么是企业重组它的目的是什么?
      什么是企业重组它的目的是什么 一、什么是企业重组 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 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负债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的条件是什么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


·隐名股东与实名股东协议的性质是什么
      隐名股东与实名股东协议的性质是什么?1、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的股东应在工商登记材料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中进行公示,且登记的股东应与实际的投资人是同一法人或自然人。但在实际存在中,却并非如此。挂名股东、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是常出现的概念。2、挂名股东,通常是指在各种形式的...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很多外商纷纷到我国成立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外商在开展经营之前,首先得完成企业的注册,这是创业的第一步。那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外商投资企业...


·注销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注销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注销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注销是公司解散、清算的后续步骤,是对公司主体法人资格消灭的确认。而公司由于其存续期间存在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公司注销必然涉及公司原有债权债务关系的终结,注销公司的程序如下: 1、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公司股东...


·企业改制评估方法是什么?
       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的不断变化,对于企业来说需要审时度势进行改制。在改制的过程当中,国家对于改制的内容以及方向做出了要求。与此同时,在改制之后还需要进行相关的评估。那么企业改制评估方法是什么呢?下文中就进行了解释与分析。 企业改制评估方法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设立分公司条件是什么
      设立分公司条件是什么 一、分公司 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最多几个?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最多几个?每个公司都需要根据我国的公司法确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内进行管理,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交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定,如果法定代表人确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就没有相应的权利。但是公司法人代表最多几个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知识。 一、...


·公司法人变更公告都需要怎样办理
       在我国的经济社会上,公司作为一类比较重要的经济主体,我国对其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约束。公司法人是指能够代表公司进行相应法律行为的当事人。那公司法人变更公告都需要怎样办理呢,下面我们就这类公司法人的相关事宜进行相应的解答。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在性质、组织机构、经营范围、财产状况以...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在我国,公司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公司,这两种不用类型的公司却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同样都有法人代表,他可以对外行使民事权利,但是有权利也就意味着也有义务,对于法人代表来说,他们也有需要承担的责任,下面我们就来说说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