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东莞军人离婚律师怎么帮助分割财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们都知道对军人离婚法律是有特殊的规定的,因为军人作为国家的守卫者因其身份的特殊性,所以在法律上有具体的适用内容,那么或许会有这样的疑问“东莞军人离婚律师怎么帮助分割财产?”因此,我们为您收录下列的内容帮助您的了解。
  
  军人离婚时财产的分配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划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同等,保护妇女,儿童的正当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出产,利便糊口的原则,通情达理地予以解决。
  
  军人因为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津贴金,医药糊口津贴费,复员费,改行费等。
  
  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 必需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均匀分配。
  
  1、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题目的解释(二)》的划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津贴金,医药糊口津贴费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用度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均匀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均匀分配。
  
  "均匀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用度总额按详细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详细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进伍时的实际春秋差额。
  
  军人离婚与其复员改行并不一定同步入行,此时军人的配偶只享有对复员费,改行费的期待权,将来一旦军人复员后改行,其原配偶可以哀求分割复员费,改行费。
  
  3、军人所获住房补贴的分配 住房补贴指戎行以货泉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
  
  《戎行职员住房资金治理暂行办法》划定, 计进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戎行职员个人所有。
  
  准确解决这个题目,必需弄清戎行住房补贴的性质。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第二条划定:"本办法所称住房补贴,是指戎行以货泉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
  
  "很显然,既然计进个人账户的住房补贴是以"货泉形式”给予军人的"经济补偿”,就应当和工资等收进属平等性质,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应当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但《戎行职员住房资金治理暂行办法》划定,住房资金包括住房补贴等项目,"计进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戎行职员个人所有”。
  
  有的人就把"属于戎行职员个人所有”的划定理解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
  
  戎行做出这样的划定,是考虑到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的住房。
  
  但详细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门财产,戎行不需要入行规范,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商定或按国家的法律入行规范。
  
  所以,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题目的解释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了解了,军人在离婚时其财产的范围与普通人有所区别,东莞军人离婚律师要能够在合理的范围内给出离婚分割财产的建议,并且军人的离婚诉讼程序多半采用简易程序,这样的做法是考虑到军人职业的特殊性,保障军队的稳定和团结,通过上述文章的内容您或许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如果还有疑问请在线咨询本网的律师为您解答。
  
  
  
  


·意外生子抚养权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意外生子在现在的社会中并不少见,很多孩子在父母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就意外的降临了,关于这种非婚生的意外子女婚姻法赋予他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于是关于意外生子抚养权的问题就有了法律的依据,但是在夫妻双方离婚诉讼中关于意外生子的抚养义务也是双方需要共同承担的,非婚生子女无论父母之间是怎...


·在我国起诉离婚后威胁违法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后威胁违法吗? 搜集男方威胁的证据,协商不成,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


·一、离婚财产谈判失败的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谈判失败的怎么办?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分割共同财产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


·夫妻生活协议书该怎么写?
      在当今社会中,夫妻生活协议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协议。夫妻结婚后可能因为对财产的分隔、家庭责任的分担等各种情况需要通过订立夫妻生活协议书的方式来维持夫妻关系的和谐和保护双方的利益,那么夫妻生活协议书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们整理的一篇范文。 夫妻生活协议书 协议人(男方): 身份...


·亲子鉴定是为了确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而做的特定检测
      亲子鉴定是为了确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而做的特定检测,非婚生子女在上户口时,公安部门往往要求出具亲子鉴定证明。那么非婚生子女请求亲子鉴定怎么办呢?一是可以进行个人鉴定,即提供自己和子女的样本即可,没有复杂的手续。二是司法鉴定,需要在诉讼是才可以采用,如子女父母不承认血缘关系时...


·没有结婚证宝宝抚养权归谁
      没有结婚证宝宝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


·再婚后离婚孩子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
      再婚后离婚孩子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


·夫妻遗弃罪的构成时间是多久
      在一个家庭里面,总会有生活需要人照顾的小孩或者老人家,那么对于一些经济情况不是特别好的家庭会觉得这是一个很重的负担而选择将弱势的他们抛弃。甚至于有限重男轻女的家庭觉得女孩子养着没用而将女儿抛弃。这种由于不想负责任采取抛弃的的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那么夫妻遗弃罪的构成时间是多久呢? ...


·再婚孩子抚养权要怎么确定
      在现在的社会,因为夫妻双方感情失和或者因为其他的因素导致的离婚并不少见,离婚还涉及到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孩子的抚养权是属于夫妻双方的,要是离婚的话就只能一方获得抚养权。一方获得抚养权如果再婚的话抚养权就会发生变更了,那么再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确定呢? 一、再婚孩子抚养权的确定 首...


·新婚姻法之彩礼返还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中涉及的内容包括方方面面,彩礼返还也包含在婚姻法的规定中。在我国很多地区,还延续这送彩礼的习俗,彩礼的返还因此也成为了一个夫妻双方矛盾所在。那么你知道新婚姻法之彩礼返还是怎么规定的吗?本文就将相关规定列举出来。我们一起看一下吧。 一、新婚姻法之彩礼返还相关规定 《最高人...


·夫妻离婚财产该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该怎么分配?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